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未注明还款时间的借条确认的债权请求权的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
② 在原借条上签名确认该借条的时效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③ 如果当事人双方确认自2020年8月20日起重新订立“借款合同”,则不可以继续要求债务人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
④ 建议当事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免日后纠纷。完备的借款合同是最完善的证据。
⑤ 由于借款时间较长,虽有借款人的多次签名确认,但如果当时借款转账时汇款凭证找不到了,起诉的话,法院是否认定借款事实成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提示当事人务必保存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