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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2022-07-23 16:05:11

建设银行合同变更是否合法合规有效?

1999年向建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004.6.28日建行将逾期未还清的贷款1.3万元其打包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2004.11.28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又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债权转让报纸公告日期是2004.9.15日,依据1998年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湖北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书》,条款规定,贷款合同变更必须与借款人协商取得一致同意才可,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借款当事人,东方资产是找找购物,那么我可否坚持认定债权人依旧是建行,东方资产上传不良信息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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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一直都是银监会禁止商业银行债权转让的,2009-至今,2004年是否禁止,我查不到相关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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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16:26:01
建设银行并未事先书面或者电话通知我,债权转让事宜,单方面违反合同法有关借款合同变更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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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3 16:31:53
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借款合同,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当事人,未达成协议之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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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4 01:24:58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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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4 0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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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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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23″
      自动转换:你好,债券转让的话呢?转让人和受让人只要达成一个意见,通知债务人及对债务人通生肖也就是说这个恶战胜人,这个精神银行呢?应该向您通知,自通知到达你处啊,这个这个软件,我们对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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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06:43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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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不违法。就是东方资产不上传,其他债权人同样可以给你上传征信。而且是不需要通知你的。这也不属于贷款合同主体变更。你就别矫情了,赶紧把贷款还清,过了5年征信自然就会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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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07:13
    • 答谢
      您好,这个需要看两份合同中是否注明债权不可以转让等条文,如果没有写清楚,就不属于债权不可转让情形,在银行履行完毕债转通知义务后,债务人是要履行还款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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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08:16
    • 赵静 服务方:
      补充1答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这个法律明文未禁止。补充2答复:不属于无效转让情形,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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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7:06:34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通知到达债务人即对债务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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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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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08:18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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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7-23 16:08:53
    • 楼主:
      麻烦刘律师看一下住房贷款合同条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发给你
      展开
      收起
      2022-07-24 06:50:16
    • 匿名 服务方:
      请把合同的全部内容发给我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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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7-24 06:59:21
  • 韩亚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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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你好。银行不良债权经过多次转让是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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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09:05
    • 答谢
      59″
      自动转换:嗯,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啊,这个债权债务的转让啊啊,它是可以这个债券人啊,债权债务的转让,他是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那么他在报纸上公告的行为依旧相当于是通知的这么个意思,那么你说的这个贷款合同变更必须借款人协商了,这个这个这不是贷款合同变更,他是一个债权债务转让,他不是贷款合同啊,他合同性质不一样,所以你能不能坚持认定债权人一就是这样啊?这个不可以的啊,你是不能嗯,建行他是你的这个初建芳啊,贷款方是你对吧,所以东方资产商场不良信息的行为他不是一个违法的啊,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10:28
    • 匿名 服务方:
      15″
      自动转换:你好,个人住房贷款啊,禁止转让,他不是禁止转让,他是禁止批量转让,知道吧,她是禁止批量转让,那么转让一部分,这个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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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7-23 16:41:15
    • 匿名 服务方:
      18″
      自动转换:且这个债权债务的转让啊,他是法律啊规定啊,可以转让,那么你迎接会的这个他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它的效率是不及法律法律强的啊他。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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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41:43
  • 王小兵

    法律执业者

    投诉
    ¥3.88
    • 25″
      自动转换:首先我明确的告诉你,他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此刻转移债权,虽然说这些已经发生转移,但是他不能对你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的抗辩理由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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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13:46
  • 张佳伟

    律师

    投诉
    • 答谢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改变合同的内容,其次,你和银行存在的是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作为债权人如果需要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告知债务人,其次,你可以向中国银保监会投诉银行以及中国东方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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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7-23 16:13:5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32″
      自动转换:债权转让,只要是通知就可以了,德国资产,嗯,等王子阐释现在上传不良信息是给你债券转让后你这个问题就是当时是不是通知这是民法典的规定?也就是说你们条款规定的,那么这是违背法律的强制规定的呢,只要是通知到这些是可以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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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14:26
  • 孟念臣

    律师

    投诉
    • 答谢
      银行可以将债权转让给其他单位,但也应该书面通知到你,否则对你不生效。如果银行在转让的时候没有通知到你,对你是不生效的。但是也要提醒你,银行转让不会在程序上出错,你应该查一下是不是通知后你忘记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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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19:36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投诉
    ¥3.88
    • 银行将其债权转让是合法的,依据当时的合同法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不是需要你同意。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20:09
    • 匿名 服务方:
      如果你没有收到转让通知前,你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21:41
    • 匿名 服务方:
      即便银监会有文件规定,也仅仅是政策层面的,监管机构可对银行进行处罚,但债权转让只能依照法律来评价其效力的适法性。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8:05:22
    • 答谢
      他这个是债权转让,因为你已经逾期了,这个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他是可以将债权转让并通知你的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20:21
    • 答谢
      不违法,银行做这方面的事情基本都会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大概率不会有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但是也不尽然,你可以把你的贷款合同发上来给我看看有没有其他约定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21:23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 答谢
      15″
      自动转换:法律规定了债权转让就是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了,跟你上面说的这个要协商一致是不一样的我觉得有可能你这个合同条款没有看准有人不错。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21:35
    • 答谢
      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之规定,实际采取的是出让人通知的观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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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3 16:24:58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 这种情况不能简单的认定 这种债权的转让行为是违法无效的 虽然在你们当地当时有相应的规定 但是这种债权的转让并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 所以不能认定是一种合同内容的更改,还是需要看在你办理贷款签订合同中有无明确需债务人同意的相关约定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26:52
  • 毕姚胜

    律师

    投诉
    • 答谢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现在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需要通知,但是他找不到你的话,通过报纸转让目前来讲,法院一般是认可的法律,一般也是认可的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38:56
  • 楼红锋

    律师

    投诉
    • 答谢
      首先这并不是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而是是债权转让行为。该债权转让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就要看这笔个人住房贷款债权转让之时(2004年),是否存在禁止转让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禁止转让的规定,那么就是合法的。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41:14
  • ¥3.88
    • 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因为建设银行于2004年6月28日将逾期未还清的贷款1.3万元转让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又于2004年11月28日将前述债权转让至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所以相关债权转让的事实均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评价前述债权转让的效力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如果你方能够举证证明前述行为人(债权人、受让人)转让相关债权时未通知债务人,则相关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于此情形下,债权人仍为建设银行。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50:20
    • 楼主:
      先债转转移,后报纸公告,算通知到我了吗吗?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30:38
    • 吕海 服务方:
      先完成债权转让,后经报纸公告,认定债权人已就债权转让事项通知了债务人,但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不可能获知相关公告内容的除外。
      展开
      收起
      2022-07-23 20:32:31
  • ¥3.88
    • 如果不是强制变更的话,我们就需要双方合议协商,一直在可以单方面变更,一般情况下是有违法的协议和可能的,所以可以努力予以突破。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6:55:13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 答谢
      47″
      自动转换:嗯你好朋友,那么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呢?如果说啊,那么这个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的建设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和什么相关的规定啊,这个贷款合同啊,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协商取得一致啊,才可以转让,那么当然了,你可以啊,这个转让无效啊可以这个主张转让无效,但是呢,这个情况应该嗯嗯不知道这个具体的转让行为是发生在什么时候啊你说是2004年啊,到现在如果说已经过去这么多时间这么长时间你再主张的话,肯定已经过时效了啊,这是一个问题啊,不想听。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7:01:58
  • ¥3.88
    • 禁止批量转让,不禁止个别转让,而且银保监会的规定最多属于规章,即便违反也不一定导致转让无效。不良资产的债权转让可以通过公告方式,不是非得电话通知。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7:23:52
  • 胡春景

    律师

    投诉
    • 答谢
      30″
      自动转换:您好,首先请问您是因为什么原因,当时的贷款没有还清呢,您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呢?当时的贷款额一万多没有还清,如果是您有正当的理由,那么呢,您可以主张相关的权利,如果您没有正当理由,还没有还清,那么债券付,那么作为债权方是有权利进行债权转让的。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7:27:46
  • 陆畅言

    律师

    投诉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投诉
    ¥3.88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嗯,建行没有讲嗯,转让债权通知给债务人,他这个转让行为一般就是无效的。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8:05:01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3.88
    • 你好,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是可以转让贷款债权的,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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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7-23 18:13:42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 答谢
      18″
      自动转换:这个情况,因为他们的债权债务的转移,没有经过你债务人的同意,所以也没有告诉你,那么这个债务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个400的白吃完了这个呢?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8:17:39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3.88
    • 无论是之前的没法通则,还是民法总则,或者说现在的民法典,对于债权转让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其已规定了“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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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2-07-23 18:39:46
  • 颜忠军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故:根据你反映的情况,该债权转让无效。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00:43
    • 楼主:
      法不追溯既往,民法典是最近两年出台,2004年行为适用现在吗
      展开
      收起
      1″
      自动转换:我们这边人都能够。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28:53
  • 刘杨

    法律执业者

    投诉
    ¥3.88
    • 建议向发布规定的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局提出政策解释。另外要搞清楚是将贷款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还是把贷款通过金融手段打包成保险或者其他金融产品处理掉,如果仅仅是债权转移,民法规定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债权转移通知即可。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13:23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 答谢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13:28
    • 答谢
      根据你所述情况及银监会批复,本案核心并不是债权能否转让问题。核心应当为债权转让后是否有效告知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中止问题。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22:00
    • 答谢
      银行贷款属于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形成借贷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需要通知债务人,银行有权将不良资产债务转让给第三方
      展开
      收起
      2022-07-23 19:26:49
  • 周钰淇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这个情况一般是有效的。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展开
      收起
      2022-07-23 22:57:25
  • 李玉坤

    律师

    投诉
    • 答谢
      1.债权转让不属于合同变更。根据体系解释,《合同法》第五章的规定,合同变更与合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合同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可。 2.如贷款发生在合同法生效之前,适用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民法通则没有区分合同权利转让与合同变更的区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据此,可以认为民法通则第91条的规定不应该成为限制合同权利转让的障碍。
      展开
      收起
      2022-07-24 06:55:39
    • 答谢
      无效。。可以进一步解答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2-07-24 1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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