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
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不同,纸质合同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从稳定性到发生争议后作为证据的证明力、有效性都是被认可的。而电子合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也已经作为正式的合同形式之一。我国《民法总则》、《合同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均对电子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以及形式要件等各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电子合同归根结底仍然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电子合同与传统的纸质合同所产生的效果是完全相同的。但电子合同作为虚拟的,需要通过网络、电脑或其他介质进行存储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纸质合同在表现形式、效力认定等方面又有很大的不同。
结合现行的法律规定,我们对电子合同的生效条件与电子签名进行适当说明,以供参考。
一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作为合同的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当然受该条文制约。因此,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也在于承诺的生效。进一步的,对于电子合同,《合同法》也做了相关规定。首先,《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结合上述三条法律条文,电子合同的成立的具体时间为承诺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到达要约人系统的首次时间,即为合同成立时间。《电子商务法》对合同的成立也有具体规定,《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通俗点来表述就是,一方提出了合同,另一方表示同意,当一方收到该同意的信息时,合同即宣告成立。
电子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并不当然表示合同生效。而要形成法律关系,对合同相对人产生约束力,就涉及到合同的生效问题。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由此可见,现行法律对电子合同的生效条件较为宽松。电子合同由于其虚拟属性,无法做到像纸质合同一般,以签名或印章的形式来保障
合同效力。这是法律对经济活动中的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妥协。若否认电子合同的效力,无疑将大大阻碍互联网经济的发展。
二
电子签名的相关法律规定
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子签名就是通过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的电子形式的签名。关于电子签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电子签名是否是电子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同时该条文进一步规定,不得因为仅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因此,电子签名不是电子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实务中,为了保险起见,部分当事人会选择先签署适用或不适用电子签名的传统纸质文书,进行盖章确认。而后再采用电子文书的形式,结合适用或者不适用电子签名进行商事活动。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满足了法律规定,约定了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名。但根据《
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由此可得出,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的形式其实并不局限于传统的纸质文书。因此,电子邮件乃至于即时通讯工具通信信息均可作为双方协商一致采取电子签名或者不适用电子签名的依据。
2
怎么样才是合格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有其特殊格式。《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从上述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形式要求来看,电子签名的要求是比较高的。一个有效的电子签名,要求签名的独占的
所有权,独占的使用权,签名本身改动可被发现,以及数据电文内容改动可被发现四项。
3
如何取得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服务机构会提供电子签名的申请服务。当事人在选择服务机构时,务必确认服务机构是否有权提供电子签名服务。
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服务机构的成立需要经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的,会办法相应
行政许可。因此当事人在申请电子签名时,请务必核对服务机构本身的资格。
在取得电子签名后,电子签名服务机构将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当事人应当核对证书是否包含下列内容:“(一)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名称;(二)证书持有人名称;(三)证书序列号;(四)证书有效期;(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六)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电子签名;(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完整记载上述的内容的,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将与一般公章、签字产生同等效力。
结语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日新月异,借助电子信息系统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而以便捷性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合同不容置疑的蕴含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其覆盖面必然存在扩张趋势。在这样的环境下,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保证电子合同有效成为了签订合同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希望笔者以上说明可以为大家解答一些关于“电子合同的生效条件与电子签名有效性”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