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刑事处罚 > 浙大女生被害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法定执行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浙大女生被害案罪犯被执行死刑】8月13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谭先生处获悉,被告人熊志城于7月28日被执行死刑。2018年,英国留学回国的浙大本科生谭某某在杭州飞来峰景区遇害。判决书显示,熊志城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后杀害谭某某。谭先生称已起诉灵隐飞来峰景区,西湖区人民法院已立案。谭先生表示,“要求景区公开赔礼道歉,针对缺陷要拿出整改措施”。
网友热评:
A. 他这条贱命配和一个高素质型人才的命比吗? 这种社会垃圾一命偿一命都没用,一直让女生多注意自身安全,啥时候能宣传宣传让男的注意点不要伤害别人。
B. 今天看了另一个新闻,67岁那个杀两个女青年,我看到凶手颤颤巍巍畏畏缩缩在路上,突然拔刀,我们谁知道这个人竟然是要杀人。是不是都不用上街了。
C. 心里舒了一口气,愿被害人安息。中国不能废除死刑。现在一些法律人热衷翻几十年前发生的谋杀案,媒体也大肆炒作,他们有一个明确的指向,就是要废除死刑。
D.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 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
E. 气死人了,自己赌输了想死还杀人做垫背的!还那么残忍,还多活了两年,每次看到这类新闻的评论区,都觉得难过。安全教育,不是性别对立,不是让女性提防男性,是让每一个人在尽可能享受自由的同时,能避免被伤害,不伤人更不被伤, 罪犯偿命,但姑娘也回不来了…
F. 一条生命就这么没了,可惜。 女孩们请尽可能的保护自己,如果自己受到侵害,找机会攻击要害。这种渣就应该抓一个杀一个,对社会毫无贡献!活着浪费空气!
G. 不管是男生女生出门都该注意安全防范意识,景区内监控应该是无死角才对,毕竟是景区,游人安全防范意识要强。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是不幸的,我们应该严厉谴责肇事者。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恶性事件,一味的追责景区,有可能带偏节奏,不一定能达到什么目的!
今日学法
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不可逆转的刑罚方式,死刑的执行更加要谨慎。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执行也是慎之又慎的,但是也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那么,执行死刑的条件是什么?今天我们来了解下!
执行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缓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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