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要案情
2019年9月,石城路派出所接到举报人举报称有人在网上开设赌场。经查,李某某自2017年12月20日开始,在上海波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徽麻将APP上开设亲友圈,并于2018年10月份开始,通过向代理李某购买点卡,通过群、朋友圈等渠道发告知,引导好友到其经营的亲友圈内打麻将。该亲友群内麻将为普通铜陵麻将(去掉“万”字牌),大小为每注2、4、6、8元不等,每局玩家四人,一局八牌,每局结束后,每个玩家按照安徽麻将APP上显示的虚拟输赢分数,与李某某结算输赢,一分兑换成等值人民币一元。自2019年2月截至2019年9月之间,李某某按照每局玩家不论输赢,李某某都抽取一元的方式进行抽头。
为了维持亲友圈内人气和经营秩序,李某某还设定好友拉好友进来打牌发红包、抓四个胚子发红包等方式对赌博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于可能作弊的、赖账的人进行踢出和追债等方式进行管理。截至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共组织人员193人在其亲友圈内进行打麻将赌博,涉案赌资51万余元,抽头渔利2.7万余元。
二、调查处理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了牟取利益,利用波克城市开发的安徽麻将APP,在该APP内建设亲友圈,通过联系好友,到该亲友圈内进行打麻将娱乐,李某某按照每局每人一元进行抽头,并为玩家之间提供资金结算。同时,为了吸引人气和经营秩序,李某某还设定好友拉好友进来打牌发红包、抓四个胚子发红包等方式对赌博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于可能作弊的、赖账的人进行踢出和追债等方式进行管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019年9月19日被抓获,后被
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6日被移送起诉。2020年3月5日,李某某被铜官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被对该案进行审理,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对非法获利2.7万元和作案手机予以没收。李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三、法律分析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传统赌博赌博行为打击,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将线下赌博抽头方式复制到网上,利用网络上棋牌类APP,开设赌场,进行抽头渔利。这些网上赌博更具隐蔽性,取证也更加困难,公安机关在这类赌博网站或平台进行打击时,必须要能够熟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同时还要具备熟练的电子取证技术。
《刑法》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的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实施前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二)赌资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三)参赌人数达到120人以上的;
本案中,李某某利用波克城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徽麻将为平台,通过代理购买该平台点卡,然后开设一个私密性的虚拟亲友群,加入这个亲友圈必须要得到李某某的邀请或者同意才能加入,李某某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到自己的亲友圈里打麻将,通过朋友圈,群发链接,邀请好友加入其亲友圈,在该群内通过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同时,因为该亲友圈内的人虽然一部分是李现实生活中朋友,但是很多都只是虚拟中的朋友,互相不认识。为了便于结算赌资,李某某作为群主,让群里参赌人员将战绩截图私发给他,然后尤其提供结算,同时,对每一个参赌人员不论输赢,抽头一元。同时,为了吸引人气,李某某规定,对于打出清一色、天胡的棋牌,其给予一定现金红包奖励。为了维护群内秩序,对于逃单人,李某某予以踢群,并私下追债。截至,李某某被抓,涉案赌资元,涉赌人员193人,抽头营利元。
四、典型意义
当前,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加之公安机关对传统麻将赌博的打击力度加大,因此,很多棋牌类APP应运而生,其中以闲来互娱、九游、波克城市等大企业为主,这些棋牌类APP以某一地方玩法,开设一款APP ,玩家以当地人为主,以消耗房卡模式,将不同的玩家吸引到APP上玩游戏。需要指出的是,大部分棋牌类APP并不提供结算,而只是提供一个虚拟的分数,需要玩家私下自己结算。因此棋牌类公司基本上是上打擦边球,很难对其查处。但是,基于熟人之间的打麻将毕竟受到时间、人数限制,无法随时组局,而陌生人之间,由于没有信任,资金结算无法保障,这样就滋生了很多棋牌APP代理,也就是俗称的房主、群主,他们建群拉人打麻将,进而抽头渔利,可以说是线下麻将馆复制到线上,更加隐蔽,给打击带来一定困境,本案的成功侦办,对利用棋牌类赌博是一个很大打击,极大震慑类似群主的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同时,该案的成功宣判,离不开电子证据取证扎实,为以后侦办类案件侦办提供三点借鉴思路:
(一)群主是涉及开设赌场罪还是聚众赌博罪。李某某在安徽麻将APP上开设一个虚拟的房间号,该房间需要李某某邀请或者同意才能进入,进入房间后,涉赌人员随机到一个桌上就可以打麻将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李某某对参赌人员进行管理,防止成员作弊,提示成员出牌,防止流局,在事后为按照APP类分数,按照一分一元人民币,为参赌人人员提供资金结算,同时每人每局抽取一元。同时,为了吸引人气和群里管理秩序,李某某规定打出特殊牌型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赖账跑单的人通过线下要账。李某某事前开房拉人、事中管理牌局、事后结算资金,已经形成一个开设赌场的完整闭环,因此我们认定该案件为开设赌场,而不是聚众赌博。
(二)参赌人数确定。线上赌博,由于参与者互不见面,彼此不认识,使用的都是虚拟身份,那么虚拟身份如何对应实际人员信息呢。在该案中,由于该款安徽麻将APP由上海波克城市开发,默认为注册,我们先到上海波克城市调取注册人员信息,但是对安徽麻将授权只是读取昵称,并不显示,无法获取真实身份。随即,我门将波克城市调取的昵称结合李某某手机,一一提取对应。再通过腾讯公司,调取实名认证信息,去除重复人员,确定涉赌人员为193人。
(三)涉赌资金认定。因为所有参赌人员均通过李某某进行资金结算,且李某某生活与与工作是分离的,因此,我们将其工作上所有与涉赌人员之间的结算,都认定为赌资。李某某是不论输赢,均对参赌人员进行抽头一元,因此,可以看做每一笔赌资,无论是李某某发给赢家,还是输家发给李某某的,都是加上了李某某抽水的钱。这样,计算出李某某涉案赌资为涉案赌资元,抽头营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