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知识产权 > 其他制度 > 产品地理标志授权屡被侵犯 如何避免“公地悲剧”?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指的是特定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所共有的,在生产地域范围、品种品质管理、品牌使用许可、品牌行销与传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诉求与行动,以联合提供区域内外消费者的评价,使区域产品与区域形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亦属于区域公共品牌。
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与专利一样,地理标志也是一种知识产权,而且面临着更为严重的侵权问题。
目前,全国有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500多个。各地对申报、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提升地方形象产业比较重视,但对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监督、管理滞后,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授权与退出机制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出现了区域公用品牌“泛用”和未授权生产经营单位“滥用”等问题。
有人把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地比喻为“伞”,企业品牌可以受到“伞”的庇护。在区域公用品牌广泛传播的大背景下,不少农业主体宁愿躺在庇护伞下“睡大觉”,也不愿自己打造企业品牌。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曾经的西湖龙井。一方面,确实有不少企业一直积极塑造品牌,另一方面,更多企业选择靠着区域公用品牌的大树“躺着赚钱”。此外,如阳澄湖大闸蟹、五常大米、涪陵榨菜、安溪铁观音、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都被假冒问题困扰。比如赣南脐橙,还未采摘便已“上市”,以致其原产地赣州市果业局每年在赣南脐橙正式开采的当天都要对外发表声明:此前市场上售卖的“赣南脐橙”皆为假冒产品。
他们对于区域公用品牌几乎没有什么贡献,只是一味索取,即便是金字招牌也难免被透支。区域品牌价值下降,企业品牌又没能建立起来,这一困境一度影响了西湖龙井整条产业链,对品牌伤害颇深。
在经济学上,有一个概念叫“公地悲剧”,是由美国学者加勒特·哈丁教授于1968年提出的:设想有一块草地,每年生产一定数量的牧草,在不受任何制度约束的前提下,所有牧羊人都倾向于过度放牧以扩大自己的收益,而不考虑别人和集体的利益,结果牧场会由于过度放牧而退化、毁坏,羊群因无草可吃而饿死,最终所有的牧羊人都一无所获。
当前,区域公用品牌就面临这样的情况,品牌使用缺乏准入管理,品牌培育和品牌维护过渡依赖政府,结果是好的坏的产品全都含在区域品牌价值下面,人人可用,却无人维护。对于区域品牌的发展明显不利,同时企业自身也难做大。
如何避免“公地悲剧”
山东胶州大白菜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山东胶州大白菜这一区域公用品牌由胶州市大白菜协会负责培育和管理,实行“生产基地认证制,产品质量追溯制”的管理模式,只有经过协会认定、由授权农户组织生产的大白菜才能加贴“胶州大白菜”标识,否则只能按照“胶州的大白菜”售卖。在过去几年的大白菜滞销卖难中,“胶州大白菜”的市场售价一直保持在每棵30元的高位,堪称“卖出了肉价”,但“胶州的大白菜”每斤几毛钱的时候也不少。
借鉴成功品牌的案例,有两种方式可以考虑。
一是统一对外口径。区域内的产品有相应的组织统一销售,将所有企业、生产者捆绑成为利益共同体,进行品牌的统一维护,做到只有一个出口。这样就能有效避免内部竞争,减少各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行为出现。但当前的市场来看,这是很难做到的。
二是将品牌的所有权、管理权、收益权和使用权进行分离。所有权归政府或者行业协会,政府授权相应的组织或单位进行品牌运营管理,进行品牌传播,提升品牌价值。由品牌运营单位向区域内的企业、生产者授权,符合产品标准的主体可以使用区域品牌,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用于品牌维护和品牌传统。而品牌价值提升带来的利益,最终受惠当地生产者和企业。当然,这也是理想的模式,具体执行起来难度还是很大。但是,区域品牌的人人可用,无人来管的局面必须改变,否则十几年、几十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很快会被消耗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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