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返程复工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典叔团队有个小姐姐很心慌:
她是重庆人,春节放假回老家了。这两天,她收到她在成都居住的小区所在社区发送的短信,要求近期离开湖北或重庆到成都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14天。
小姐姐问我,能不能在家办公一段时间再上班。
我说,你如果被隔离了,那肯定只能在家办公啊。
她说她是怕死第一名,她犯愁的是,如果这几天从重庆回成都风险太大,毕竟太多人要返程,被感染了怎么办?就算回了成都,隔离期间吃饭怎么办?她不会做饭,又不敢点外卖……她问我,这算不算从重庆回成都的“不可抗力”。
典叔突然替这位小姐姐欣慰:有个法律人当老板,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因为法律人会跟她讲道理——
虽然重庆的春节假期延长到了2月10日,但是成都没有另外出台延长假期政策,所以会执行国务院统一的政策,2月3日上班。所以,小姐姐你得返程上班。到成都后有规定要居家隔离14天,我们也会服从规定,支持抗击疫情,你可以在家办公。虽然你不会做饭,不敢点外卖,但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相信你不会因为不会做饭不敢点外卖而饿死的。
所以,“从重庆回成都有不可抗力”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当然,法律是法律,规定是规定,人情也还是要有的。所以,对这位小姐姐,典叔还是会充分考虑她的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理返程复工的问题。毕竟,工作虽然重要,生命和健康更重要。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典叔文不对题,标题不是要说“家长因肺炎被隔离,孩子怎么办”,怎么扯到小姐姐这里来了?
其实,典叔并没有跑题,能耐心看到这里,说明你的内心一定是温暖的,也一定会继续听我把这个话题说完。
典叔团队这个小姐姐,是个成年人,断然不会因为被隔离、不会做饭、不敢点外卖而饿死。但如果是个未成年人甚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呢?如果他的家人因肺炎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1月29日,一篇题为《家人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 湖北17岁脑瘫儿独自在家6天后
死亡》的文章引发了广泛关注。这篇文章称,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华河镇鄢家村人鄢小文因疑似新冠肺炎被隔离,其17岁四肢瘫痪患有脑瘫的儿子独自在家6天,并在1月29日去世。据媒体报道,目前红安县县委县政府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对于此事,目前只有媒体报道,还没看到官方通报。媒体报道是真是假?如果属实,那么这个17岁的孩子究竟是死于疾病,还是因为独自在家没有得到及时的照料而死亡?是否存在当地政府不作为的情况?这些谜底都还需要官方来揭开。
典叔暂且不对这一事件做出评论,而对肺炎疫情中可能存在的“父母被隔离孩子无人照顾”的现象,我在这里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首先,传染病防治法是一部专门的法律,并没有把规定细化到“父母被隔离孩子怎么办”的层面,所以这个问题还需要结合其他法律规定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都被隔离,他们作为监护人,可以委托近亲属或者其他信赖的人帮忙照顾。但是,如果找不到人帮忙怎么办?
典叔今天看到一个新闻,广州一家6口,大人都因新冠肺炎被隔离,家中一个2岁半的孩子无人照顾,医院半小时内就有28名女护士报名,轮流照顾孩子。这份爱,让人心暖暖的。
但这并非长久之计,也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仅有的解决办法。疫情如大敌,医护人员本来就很紧缺和辛苦,这个照顾的责任明显不适合由医院来承担。
从我国现有
法律法规来看,政府是有义务的,具体包括民政部门,还有负有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共青团、妇联、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关键问题是,这种情况下,谁来牵头?如何启动对无人照料未成年人,尤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帮助?
家长因为新冠肺炎被隔离,时间上很紧迫,但孩子饮食起居需要照料,如果按照社会救助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流程,如何快速响应,解决这些问题?孩子一顿饭不吃可能没事,一天两天呢?尤其是全国性的疫情刻不容缓,人人都需要居家避免外出,各部门都异常忙碌和紧迫的状态下,这种情况下的孩子,该怎么生活?
这是一个不容忽视更容不得等待的问题。
典叔认为,对于这类问题,应当由政府主导,完善救助和保障机制,甚至有必要下一步在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中加以明确,建立快速响应、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同时,家庭、学校、社会力量等广泛参与。
疫情防控大于天,但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少了应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