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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也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妥不妥当?肯定是不妥当。
小区的道路本来就是要利于人、车通行的,物业管理应该是在现有道路条件下,通过管理手段,更有利于人、车通行。如果把车辆的进出与有没有车位捆绑在一起就更不妥(如果不是小区业主的车或者来拜访小区业主的车,只是图便利穿过小区的车除外,但也是可以通过管理办法解决的)。
这个小区的停车位配置是什么情况,车位是租还是售还是租售都有,情况不明。小区因规划、建设时间不同,停车位的配置数量不同,多年以前规划建设的小区一般停车位的配比均不足,因此,很多小区均在道路上划线设置停车位,就不说这些车位占用的是全体业主的共有场地收入应归业主所有(约定的管理费除外),其本身只是为了解决业主停车难的问题,不可与业主的车辆或因业主生活所需进出小区的车辆的通行权利捆绑在一起。
涉及小区停车位的纠纷有很多,但主要在
所有权和收入分配上。比如,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中车库(车位)算容积率的、分摊成本的、不计入公摊的,原始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出售后归买方;占用小区道路、绿地等,所有、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等等。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受托的管理人,对车位就是根据与所有权人的
合同(协议)约定进行管理,并且这个合同(协议)的约定也不能含有有损小区业主权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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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娘走路嫁进门,物业这种做法太不妥当,也不符合情理。
一般小区业主需要买固定车位才能在小区内停车,但小区外业主或是没有买小区车位的业主也是可以进入的,一般会规定半小时的免费时段。即使按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新政(京发改【2018】804号),白天停车在一个计时时段,夜间占路停车2个小时内都是免费的。所以,小区物业不让新娘坐车入内,太霸道了。
目前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良莠不齐,有的没有摆正物业服务的地位,没有处理好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关系。业主是上帝,物业公司是拿了业主薪俸的,物业公司反而反客为主,不能提供优质服务。很多小区物业费收不上来,也与其服务达不到业主满意有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应该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但可惜的是,很多小区根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无法与物业公司进行对等的谈判。这种现象急需改善。
希望相关部门就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再认真进行研究,以保障业主的权益。比如,小区还未完全建成,是不应该以入住楼栋为单位设立,不应该以全部小区为分母要求达到入住业主占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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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可见,即便业主没有买车位,小区内的道路、公共场所都是归业主共有的。就像业主有权走路进入小区一样,当然也可以开车进入小区。至于如何停车,那是另外的问题。
在这个事件中,业主完全有权利将婚车开进小区。物业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剥夺了业主的路权,不仅不妥当,而且明显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
这样的物业,业主应该迅速成立业委会将其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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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可见,即便业主没有买车位,小区内的道路、公共场所都是归业主共有的。就像业主有权走路进入小区一样,当然也可以开车进入小区。至于如何停车,那是另外的问题。
在这个事件中,业主完全有权利将婚车开进小区。物业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剥夺了业主的路权,不仅不妥当,而且明显违反了《物权法》的规定。
这样的物业,业主应该迅速成立业委会将其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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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妥当的啊!红白事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最重要的两件大事,
结婚当天将婚车拒之门外,显然是不近人情!
物业有物业的规定,我们不去评价其对错,但结婚对一个家庭来说极为看中,不知道是不是喜糖喜烟红包没给到位,闲杂车辆可以不让进,但婚车不让进就过分了!
往大了说,物业公司这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业主在此买房居住,丧葬嫁娶连车辆都无法同行,那敢问,如果发生火灾或者重大事故,急救车辆是不是也不能进?
往小了说,物业是业主的管家,也是邻居,一个小区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难免会经常接触,你挡人婚车,让新娘徒步进去,以后物业有事需要业主配合,那估计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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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所为。
敢问一:依据?作为业主,竟然被剥夺了出行权,谁给物业的权利?倘若物业公司的规定,那么试问:规定的依据是什么,规定合法吗?
敢问二:职责?物业公司,核心是服务,存在的价值也是服务。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需,方为物业公司的生存基础。试问:这样的物业公司还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吗?
敢问三:如果服务没有,那么可能仅仅是看门的价值了。试问:看门狗还知道欢迎主人回来,而物业呢?
常言道:以人为本。作为服务性的这个物业公司,似乎连人性都没有吧。更没有资格论及
法律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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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物业的规定是否合理还值得商榷。本来,物业应该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如今许多物业却反而凌驾到业主头上,变成了业主的“管理者”。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物业应该明确“服务”和“管理”的区别,不能混淆自己的定位。
其二,规定是死的,执行的人是灵活的。按照没有车位就不让进入的方法一刀切显然是太死板了。比如说,业主购买了家具、家电等重物,送货车难道就不让进入了吗?比如说,消防车也没有车位,难道就不让进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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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有原则,更要有温度。这个小区物业的“情商”待提高。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能有两个:一是管理,二是服务,管理靠智商,服务靠情商。缺乏情商的管理必然会导致物业与业主间矛盾重重,难以化解。业主业主,物业之主,对待主人的管理,若过于原则和刻薄,将很难做好一个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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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首先物业可以跟业主沟通,说明小区情况,如果不能长时间停车,也要跟业主说明情况,结婚是个高兴的事情,就算小区不让停车,也应该允许先让人家把新娘接回家,再把车开走。不买车位不让进小区,那这就是强买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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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妥当了!
物业如果没有人情味儿,根本无法做好服务,那么就只会成天跟业主打架。
结婚是人生中重要的时刻,物业因为没有车位就不让婚车进,太没有人情味儿了,有点拿着鸡毛当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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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的这个做法肯定不妥啊!外来车辆不能进入可以理解但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像这种结婚是好事情,物业可以加派人手疏导指引,其他业主也是能够理解的,规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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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中国人,偏偏要做外国人那么固执的事,人家会恨你,就会找一切错误来弄你,自己占不到好处不说,还得保佑自己不做错事,一根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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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婚车都无所谓的事儿,实打实的提高生活质量,仪式感是生活极大富裕后的事儿。不用婚车,少给别人看,买个车位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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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当,人家可能一生就那么一次结婚,遇到这种事情,糟心啊!这种情况,应该通融通融,或者收一点停车费,让婚车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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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亲朋好友过来串门也要走路进去?何况是结婚。请这样的物业来管理一点人情味也没有。还是因为房子太好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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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当,物业的做法,有违情理,物业本身就是帮助用户解决问题的,但事实上有很多的物业公司,却不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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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做法不近人情,人生只有一次的婚姻,物业却如此态度,为什么现在业主和物业一发生冲突。这就是矛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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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这个物业公司滥权!退一万步说,即使婚车作为访客也有权进入小区,最多进去下客后无处可停需要停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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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物业是没错,但是法不外人情 人家大喜的日子通融一下怎么了,给人家找不痛快,这物业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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哩种管理方式冇人性更冇尊重法律——哩个地方世风日下。当地政府如果冇出手干预,咁就: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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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情来讲,这种做法让人心寒,对于人情世故来讲不知变通。于情于理都做的让人心理一阵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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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妥当!物业连这点成人之美都没有,想必也没有多大的发展!这件事的后面一定有什么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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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严格管理无可厚非,但是,愚忠就另当别论了~说白了,你没给喜糖,给了你看他开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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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也是物业公司的灵魂,人生大事,添加阻隔,是没有美誉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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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这种类似机械的死板管理,显示我们离文明离人道的目的地还有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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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不应该是给钱就卖,而是按根据车位和户数的比例来进行合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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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有临时车位,或者临时停靠下人的设置。这做法是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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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居民有炒掉物业的权力,物业就不会如此胡作非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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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妥当了,物业就是为业主服务。换房就上诸葛找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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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妥,人家结婚是大事。在中国都有通融一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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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区买了住进去也是受气,不如卖掉重新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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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物业发个红包,喜糖,喜烟。再不让进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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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妥~这种物业智商和情商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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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物业啊!一点人情味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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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妥当,物业这样做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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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妥。日这物业。W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