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者母亲李洁,以下是我对一些大家提出的问题的阐述。
1.关于对之前判处王某无期徒刑的结果是怎么看的?
2016年事发时王祎哲还有几个月就满十八岁,已经具备成年人的完全行为能力。我认为他应该被判为无期徒刑不减刑或者死刑这类的极刑。如果非要以年龄为标准来量裁刑罚宽容度,也应按照当前青少年实际成长情况至少应下调到16周岁。
日前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在修订,希望这些来自亲历者和社会的呼吁可以得到重视。
2.简单讲述下2016年至今您的生活状况和心情吗?
自2016年5月19日至今,我夜夜不敢合眼,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女儿可爱的模样就出现在我眼前,我只能在梦里才能听到她喊的一声妈妈……我天天以泪洗面,心痛的不能呼吸,深深的自责象刀子一样在凌迟我的内心。我的失眠程度和精神刺激状况实非药物治疗和心理咨询可以缓解。
施害者是未成年人,我女儿又何尝不是刚满十六岁,花一样的年龄?我苦心抚育她,多年相依为命,母女连心连脐。她的美好人生还没有真正的开始,她积极乐观、好学上进,本应有一个大好的前程。然而天降厄运,这一切的美好却断送在王袆哲这个恶魔手里。一般人很难以想象在学校的教室里竟然会发生如此恶性案件,我失去女儿的痛苦也是非一般人所能理解的。所有人劝我释怀、劝我想开,可是没人教我如何释怀,如何想开。我本柔弱,为母则刚,为查明案件真相,还我女儿清白,驳回对方为了洗脱罪名在网上和校园里对我女儿的污蔑和侮辱,我愿意付出我所有,那是我这辈子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我还活在人间一天,我就会继续坚持下去,关注杀人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情况,不让她的母亲吕红霞以为有钱能使鬼推麿,花钱来给她的儿子王袆哲减刑,以防恶魔早日放出来再次强奸杀人,无法无天的危害社会。
往后的日子里,我会关注人世间越来越多象我一样遭遇,孩子被无辜伤害的受害者母亲,持续关注现实生活中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和校园犯罪,为象我女儿一样未成年就无辜受害的孩子们力所能及的献上一份自己的力量。
我之所以如此执着,是因为我经历过、痛苦过、悔恨过、愤怒过、挣扎过、心死过……而如今还活着……是希望我的遭遇不会在其他家庭中重现,让社会更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子不教父之过,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长的义务……
3.男方家有没有联系过您表达歉意呢?
案发当晚至今,杀人犯王袆哲没有对其所犯下的恶行认罪、悔罪,其母亲吕红霞作为家长也没有向被害者家属流露一丝的歉意。
不仅如此,经过案件调查,对方母亲第一时间知道了情况了解了案件细节,她没有在第一时间如实告知,延误了对我女儿的抢救,故意剥夺了我女儿可能生还的机会,让我的女儿在冰冷的地板上孤独的躺了一夜。此恨,深入骨髓,难以释怀。
紧接着在案件诉讼阶段又为了洗脱儿子的罪名扭曲事实,肆意散布对我女儿的侮辱,威胁打击阻止寻找真相。
吕红霞作为王袆哲的妈妈,她不仅要为她教育的失职负责,还应为她在案发后种种的行为承担罪责。
这就是今天下午
民事诉讼开庭的目的。
这么多年了,我何尝不了解诉讼成功的长路漫漫。可是我的女儿无辜被害,永远的离开了我,作为母亲我还能为她做些什么?我只想知道真相,但所有知道真相的人都刻意向我隐瞒,让我在谎言的泥潭中怀疑、愤怒、恐惧、悲伤的挣扎。
已经掌握的种种证据可以证明,王袆哲的妈妈吕红霞完全有经济能力进行民事赔偿,但她却三番两次的对我进行二次伤害,为了帮其子掩盖罪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触犯法律,公然蔑视法律。同样作为母亲,她道德的缺失和人性的扭曲让人不解,她的肆意妄为和嚣张冷漠令人发指。
民事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金额都是有相应的法律条例可循的。175万的诉讼请求换不回我女儿的生命,也不是对我经济损失的赔偿,只是对吕红霞教育孩子失败的追责,只有通过赔偿才能衡量出其作为监护人的失职。其母虽没有杀人强奸,但是却养育出了杀害强奸我女儿的人,这个责任我不向她讨,向谁讨?
不难预见这很可能又是一程艰途,但我好像已经没什么可害怕的了。
以下是关于我在纪录片《在人间》的一段采访视频,其中也有对相应问题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