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现在对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过轻,对拐卖犯罪的行为起不到足够的震慑作用,才导致一直有拐卖份子铤而走险,使得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不断发生。
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记录,公安部2017年共立案拐卖儿童妇女案件6668件,相当于每天有近20名妇女儿童被拐卖,而这仅仅只是已立案的数字,在法律照耀不到的地方,这个数据应该更加庞大。
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今年来手法也越加荒唐。假装夫妻吵架强行把妇女拖拽上车,假装离异家庭纠纷光天化日之下抱着孩子就跑...中国向来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些认知不明的围观群众也很难做出解救的举动。
另外,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建议买孩子、买儿媳妇的人也同拐卖一份一同量刑,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惨案发生。
绑架儿童的应该是重罪!我同意此观点,比如绑架,是一个人用强硬的手段绑走了人,然后进行威胁或者勒索之类的。那么拐卖不是一样嘛,用非常规手段,骗走,拐走妇女儿童。拐骗儿童更可恶,孩子不懂事,被拐走了,孩子的父母伤心欲绝。这样的人贩子,判死刑都不为过。只有在重惩之下,他作案的时候才会考虑。
也许我对其他国家不太了解,不知道外国有没有拐卖妇女儿童这种事。我觉得对待这件事,国家应该按两步走,第一呢,就是严惩这种人贩子。第二呢,从源头解决这种问题。不是有句话说么,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用在人贩子这里也是共通的,比如拐卖儿童的,一般都是拐卖走了之后卖给了那些没有生育能力又想养孩子的。我们国家应该加大孤儿院等福利院领养制度,宣扬领养自由,让他们在需要养孩子的时候,去福利院等领养。
我国对于人贩子怎么量刑?
人贩子量刑如下: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
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人贩子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
拓展资料:
所谓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
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将儿童拐走。
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拓展资料防止孩子被拐的方法:
1、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
父母应该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给他们看一些儿童被拐的案例,让孩子明白接受陌生人的东西会存在潜在的危险。当孩子们自己的安全意识提高了,那么被拐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2、实际演练
在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看孩子是否会跟陌生人走。如果孩子跟陌生人走了,那么父母就要对孩子进行再次教育了。
3、向孩子陈述陌生人的伎俩
父母可以告知孩子,如果陌生人想拐骗他们会用什么伎俩。第一,零食,陌生人如果给孩子零食,零食中可能有迷药;第二,玩具,陌生人给孩子玩具,说带孩子去动物园或游乐场玩,目的是拐骗孩子;第三,告知孩子是爸爸妈妈让他来接他,其实并不是,需要让老师帮忙进行核实;第四,向孩子示弱,让孩子扶他们到某某地方等。爸妈要让孩子知道拐骗的常见技巧。
4、教孩子应对陌生人的方法
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玩具不要玩;陌生人让跟他走千万别走;陌生人如果强行掳走,要大叫吸引路人注意。
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条文注释
本罪所称的妇女,是指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所称之儿童,是指未满十四周岁的男女儿童。
必须注意的是本罪所侵犯的对象仅有年龄与性别的限制,至于被害人精神状况、健康状况、与犯罪人何种关系、是否具有中国国籍均在所不问。拐骗,指采用欺骗、利诱等方法使被害人轻信后脱离家庭,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绑架,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法劫持妇女、儿童;收买,是指以出卖为目的,用一定的钱物购买妇女、儿童;贩卖,是指将拐骗、绑架、收买的妇女、儿童转手出卖;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分工接送被害人或者将被害人转手交给其他人贩子,为人贩子找买主、为人贩子在拐卖途中窝藏、看管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拓展资料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