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一名
刑事辩护律师,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当刑事律师久了,见多了当事人与家属的分离,其实人无非就是肉体之驱。即使他真的犯了罪,他也有可怜之处,他也有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毕竟谁又能确保他的合法权益不被他人侵犯?!
当然,我还见过被诱供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的,也见过本身轻罪被认定为重罪的……诸如此类的,人间百态,刑事律师尽收眼底。
见的多了,自然明白了人间温暖的重要。如果没人关心他、看望他,或者他的人生轨迹会再次偏离轨道,又何尝不是一种伤害。
刑事辩护律师,实际上也是律师,只是他所专研的方向是刑事领域,比一般律师更擅长刑事辩护,更懂刑事。
而作为一名专注于诈骗犯罪辩护的实战派刑事律师,专注的领域更精细,接触的案件比较多的是诈骗类型的案件,比如: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金融类诈骗案件……(罪名较多,不一一列举)
办理
刑事案件多了,最大的感悟就是:犯错了也要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社会大众不应歧视犯过错的人,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如果他真的改正了,给他光明大道,何尝不是一种善举。
当然,从刑事律师的角度出发,希望可以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作为刑事律师,最大的心愿就是:让无罪的人得到无罪释放,让有罪的人罚当其罪,以免轻罪被重罚,以及更好地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更好地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刑事律师,对于社会而言,对于国家而言,对于法治而言,都非常重要。
看尽人生百态的感觉吧,甚至有时候你都会怀疑的价值观。
举个例子吧,之前就碰到过这样的一位当事人,触犯强奸罪被捕,作为女性刑事辩护律师,从心理上来说肯定是深恶痛疾的,但是从工作上来说,必须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因为这位被强奸者是虽然有衣物损坏、身体损伤痕迹,但是时隔3天才报的案,某方面证据已经无法采集。
即使有明显的证据指向当事人很大几率上确实实施了强奸,但是在某方面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只判决了轻微的
人身损害和一部分精神赔偿,被强奸者当庭就忍不住痛哭流涕,真的很凄凉。
当事人是被强奸者的经理,事件过后依旧在公司上班,呼风唤雨,被强奸者被迫离职,受不了委屈。
这就是法律,这就是刑事辩护律师,一切只能以证据为前提,一切只能以法律微依据,即使人间有太多苦难、太多冤屈,没有证据什么都不是。
而刑事辩护律师也是一份工作罢了,也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对于真正的潜在受害者,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有苦、有乐;
有挫败感、有成就感。
总希望下一个案件比上一个案件办得更好;
总感觉自己的专业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总希望法治环境能不断改善;
总希望当事人及其家属首先不是相信“关系”,而是相信专业律师;
总希望接收的案件是第一手案件,而不是经过了多手的案件;
总希望在当事人刚被
刑事拘留即介入案件,而不是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介入案件。
太多的总希望,可是……
刑辩律师本为案外之人。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实系被告人自身辩护权利之让渡。因律师为专业人士,可弥补被告
法律知识及能力上的欠缺。
刑辩律师作为先天的法庭异见人士,他们的职责就是在法庭上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说“不”——他们并非“帮凶”,却必须为杀人者辩护;他们并非“狗头军师”,却必须为黑社会大佬辩护;他们并非“异议人士”,却必须为反对派辩护。
我认为作为刑辩律师首先应当是个法律人,相信法律,尊重事实,靠法律证据实现公平正义!其次,培养逻辑思维,提高文字功底,修炼辩论艺术。让法官明白你的观点!第三,排除不良干扰,训练法律人应当具备的正直,善良,执着的心念。为当事人合法的权益排忧解难!一点感受,同您分享!
刑事辩护律师还是得要有勇气
不然怎么跟公诉人互怼呢(ps.有理有据的互怼)
不然怎么能让犯罪嫌疑人说真话呢(ps.让他说真话不只是公诉人的事,如果律师知道事情整体走向发展,更有利于为当事人辩护,而且律师有义务为当事人的某些事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