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贩卖电子烟怎样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您携带电子烟如果没有采取“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则属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但不构成走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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