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政策法规 > 面对警察的三大不理智行为 将付出法律代价!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

面对警察的三大不理智行为 将付出法律代价!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

时间:2019-09-07 09:59:09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面对警察的三大不理智行为 将付出法律代价!张家港刑事律师曹辉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面对警察的三大不理智行为 将付出法律代价!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在生活中,人们出行,也是要面对警察,有时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然而你知道吗,也可能你是无意间的举动,就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人们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代表着国家的权威,是国家权威的象征,所以,当你的言行有辱警、袭警、妨碍公务的行为时,就要付出法律的代价,轻则罚款,重则被刑拘,下面请看那些行为属于辱警、袭警及妨害公务的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这才是这篇文章的初心。

张家港刑事律师.jpg

一、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案例展示:


案例一:


8月6日13时许,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关镇甘家沟村三社处警时,甘某(男,汉族,47岁)无辜扰乱处警现场秩序,辱骂处警民警,致使执法过程无法进行。后在该局巡警大队民警的支援下,依法将其传唤至城关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甘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甘某已被泾川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8月1日10时30分许,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玉都中队民(辅)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遭到涉案一方当事人亲属刘某无端指责谩骂,处警民(辅)警始终保持高度克制,耐心说服教育,劝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然而,刘某不听劝阻,继续辱骂挑衅,并以撕扯、踢打、抓抠、牙咬等方式攻击处警民(辅)警,致使处警民(辅)警颈部、胸部等处不同程度受伤。泾川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抽组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泾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近日,惠农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各个路口执勤时,看到一名女子违法将一辆电动车停在斑马线上等红灯。执勤交警看到后立马上前拦截该电动车,并对该女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且多次口头警告该女子退回至停车线内。但该女子非但不听劝解,不停辱骂交警,更加疯狂的伸手撕扯、猛打交警,并咬向执勤交警的手!最终,该女子以越线停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妨碍交警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二、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三、张家港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三大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表现形式


事后,多名嫌疑人表示:自己只是表达不满,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是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呢?


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形式表现多样,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言语方面


一是侮辱谩骂。对民警的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


二是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威胁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是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2、肢体方面


一是物理阻碍。通过用肢体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带走被执法对象;


二是肢体冲突。使用肢体上的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民警执行公务,不以造成警察伤亡为目的,而是为了使被执法对象挣脱被控制或管制状态;


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抢、杀等措施对抗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伤亡失去战斗力,最终达到脱离被控制或管制状态的目的。


3、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其它方面


表现为以凌弱、无辜自居嚷闹,或以自伤、自杀威胁,拒绝民警执行公务,引起群众围观、起哄,造成执法现场混乱。


四、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接受人民的监督,如果您认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请您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上述案例中不理智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谐的警民关系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张家港知名刑事律师曹辉团队:众所周知,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可是在现实中,总有一些市民法律意识淡薄,也许是不经意间,作出一些举动和言语,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举动,更有一些不法之徒,胆大妄为,无视法律,阻碍警察执法,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刑事再审申诉
类型:司法程序 | 2024.10.12 14:06
侵占罪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10.05 13:47
以结婚为目的骗钱算诈骗吗?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10.05 06:19
担心构成非法行医犯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9.28 14:39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周文靖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人事、财产损害、人身伤害、精神赔偿、遗产继承、名誉及隐私

    好评:
  •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房屋土地、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遗产继承、交通肇事

    好评:
  • 曾宇欣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农林牧渔、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房屋土地

    好评:

热门服务

  • 我要投稿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