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损害赔偿 > 人格损害 > 健身伤了腰,责任谁来担?
00后青年小王一直在健身房私教的指导下健身,一次健身后,小王感到身体不适,后被医院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甚至还被诊断出焦虑症。小王的腰部受损与私教指导之间有关系吗?既然小王当时感到疼痛,教练为什么还让她坚持做呢?
《民法典通解通读》邀请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法庭法官助理朱珺、北京市律师协会李晓晖律师,进行解读。
典型案例:
00后大学生小王喜欢健身,从2019年开始就长期在一家健身房跟着私教训练。一天,小王在教练指导下做完了哈克深蹲训练,可她的腰竟然疼得起不来了。哈克深蹲是一种借助器械锻炼的健身项目,这项运动可以帮助运动者的臀部进行增肌,还可以提升腿部的极限力量。当小王做这项运动时,倍感不适,但教练考虑到此前的训练情况和动作完成情况,就鼓励小王完成了该动作。
次日,小王给教练发微信,说腰又酸又疼,像被针扎了一样。健身教练回复说,骨的位置很深,受伤的话会带着脚和腿串麻,肌肉不会,应该没事。其后,小王去医院做了检查,经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腰部肌肉拉伤,腹内肌肉拉伤。后小王将健身房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服务合同,退还未上课部分的费用,并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
庭审中,原告主张小王的腰间盘突出就是由于健身房私教的超重量训练造成的,健身房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辩称,腰部酸痛几乎是所有“久坐一族”的通病,未必是健身导致的。虽然小王有腰间盘突出的诊断证明,但没有证据证明小王的腰间盘突出,是在健身房训练时造成的。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健身私教服务的提供方,应当负有对健身会员人身安全的义务。小王在完成训练当天,就向教练反映了腰部不适,后经医院诊断,确认伤情为腰间盘突出、腰腹肌拉伤等,这与所涉健身课程存在高度可能性。健身房虽否认该因果关系,却未提交证据证明。因此,法院认定健身房在向小王提供私教服务时存在违约行为。最终,法院判令解除健身房与小王之间的服务合同,退还未使用部分的课程费用,并赔偿医疗费、合理康复费用,共计25000元。
1.小王是否能够证明腰部受伤是由健身导致的呢?
小王与教练沟通的聊天记录显示,自己在当天就与教练反映了身体不舒服的情况,其后一段时间,小王一直在反馈自己腰部不适。该项证据与医院的诊断结果可以形成证据链条,证明他的训练内容和受伤结果、时间等具有高度关联性。并且,原告完成举证义务后,被告没有提交证据进行推翻,故法院对原告的举证予以采信。
在此也提示,在身体感到不适的时候,建议及时就医,由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于因果关系存在争议,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行为和伤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健身房的违约行为是什么?
健身房的私教课程具有专业性,应该对学员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及时与学员沟通,了解其身体状况,根据身体特征制定合理的训练方案,保障学员的健身安全。同时,健身房也负有救助义务,在学员受伤的时候,应该提供及时、正确的指导。该案中,健身房作为专业健身机构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受伤的情况下,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该案中,法院根据小王的实际损失,判令被告承担其医疗费和合理范围内的康复费用。对于小王主张的后续治疗费用,尚未实际发生,法院未予支持。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需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该案中,小王虽然心情低落、存在焦虑,但尚未构成法律意义上需要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故法院未予支持。对于护理费和营养费部分,法院结合人身损伤的相关标准进行了酌定。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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