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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前高管盗卖公司废品被判刑,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1-06-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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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前高管盗卖公司废品被判刑】6月21日下午,三只松鼠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公司在内部自查时发现了蒋某违法犯罪的线索,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间,蒋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童某盗卖公司废纸箱,以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的方式(通俗的说就是卖了废纸箱不入账,或者卖100斤纸箱子,把磅调整为50斤,空余的50斤让收废品的给回扣),把三只松鼠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68.4万元)占为己有。

 

其中蒋某分得34.4万元,童某分得34万元。除此之外,蒋某还曾收受合作劳务公司老总的现金和一辆宝马车。

 

法院一审判决,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职务侵占罪,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童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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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 我们这儿废纸壳才收6-8毛一斤,这公司有价值68w多的废纸壳,我的天,不敢想象有多少,看来收废品真的能发家致富啊!

2. 已经是高管了,自己的工资肯定够花了,差这些钱吗,这是多贪心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3. 知识就是力量呀,有知识的,卖个废品都是按吨算;没知识的只能按斤算。

4. 又想骗我去收废品,话说我骑着三轮车去收纸箱可行不?

5. 我之前公司有个采购也是利用职务便利卖纸皮,现在在东莞买了房,还经常发朋友圈高消费。

 

今日学法: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个体合伙、个体工商户均不是法条所说的“其他单位”。

 

2. 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根据该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相对应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二倍,即六万元;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的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五倍,即一百万元。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人不承认具有占为己有的目的,但是通过下列手段之一改变单位财产所有权归属的,可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虚构需要支付的“好处费”、 应付款及业务支出项目将单位资金占为己有的;

 

(2)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利用单位系统内部漏洞,篡改数据侵占单位资金的;

 

(3)财务人员侵占单位资金后,作假帐填平账目的;

 

(4)使用占有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导致不能归还的。

 

4.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以上是关于“三只松鼠前高管盗卖公司废品被判刑,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法律专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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