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时代我国属于大陆法系,新中国时代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接近大陆法系
首先,说是中华法系是绝对的错误,因为中华法系乃一个特定的概念,指唐朝对的法律制度对周边撮尔小国的施加影响后形成的一个法系,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系的简称。
从学术上,中国采取成文法、法官在审判中不能通过判例制定法律即判例不能成为法律渊源等特征,接近于大陆法系。
但我大天朝事实上是社会主义法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主要有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
分别是: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立国之本,我国的一切法律都是围绕这宪法展开的,可以说其他部门法都是宪法的补充说明。这些都说明了宪法的崇高地位,是中国现代法律的根基。
民法商法,顾名思义是对自然人和商人进行规范的法律。他和接下文的经济法有所有所相似,但又有不同。这里主要是对民事行为进行了规范。
有时间继续更新,手打不易,若有错误请务必指出打脸,最后求一波点赞哦!
好律师网声明:
1、本栏目的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