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字的这个人在赔偿中间也有份额,那么法院的查封是有道理的,也是可以的。从你说的情况看,建议你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自己做个预估,如果1套房子的价值就超过100万,他么法院没有道理把其他两套房子也查封,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一般也会根据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如果,三套房子都卖不了100万,那你们就要高度注意了。第一为什么会由一个人签字?这个签字的人和你们是什么关系?第二:必须要想办法证明这个人和这些房产之间是否有联系,主要是他是否有所有权。第三:你们搞清楚上面的状况之后,就可以根据情况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一般来说拆迁房屋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法院的查封和执行。
把当时的补偿方案找到,其次还有你们三户共同的被继承人,村委会等出具所有的证明材料,主要就是围绕房子他只有三分之一,其余部分不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一方面做法援是每个律所的任务,分配到的案子必须要做。
另一方面,法援是很多没有案源的小律师吃饭的保证。
法律援助呢,我也有值班和公益要求的。
一个原因是规定。另一个原因确实有的当事人真的很可怜吧,能援助,让他们不付律师费,也是适当的帮助。
律师有时候不是那么见钱眼开的。
法律援助行业不太了解,但是做法援律师,不是缺少案源么,有案源谁愿意专职做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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