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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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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8171136
2019-11-26 08:50:30
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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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7****6224 2019-11-26 1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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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楼说的很详细了。至于申请支付令确实也是一种办法,不过,对方既然是不要脸的人,相信支付令对其也没有用,只要他找借口,不论是否成立,支付令都不能生效。所以,我也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也不用请律师。案件的审理程序很简单,不要看得很神秘,你经过一次就知道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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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9245 2019-11-26 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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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保险公司,现在都有交强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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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9****9830 2019-11-26 12: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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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有驾驶证、行车证,就有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家庭住址,你就可以起诉,至于其到不到庭应诉,没有关系,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的。如果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家庭住址都明确,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更不应该叫你去找人,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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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8393 2019-11-26 1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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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这样做是有理由的。 法院受理案件的第一个标准是必须要有被告,你都不知道被告叫什么名字,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是合理合法的。 你当时出事的时候,勘查现场的交警肯定会有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你可以顺着车牌号找车的主人,这是一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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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6****7199 2019-11-26 12: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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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问题找警察、、、肇事车主现在算逃避法律责任吧 可以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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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3****8917 2019-11-26 11: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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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显是法院不对,法院应该受理的,你再去法院找下看,他们不受理就向他们要个说法,实在不行去找法院分管领导或者上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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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5****9268 2019-11-26 1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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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能办还要交警、法院干什么?法院有权通报宣布责任人失踪,然后处理他的个人财产。你分别再找他们,去的时候带着录音录像设备,全给他们录下来,然后连他们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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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9****5755 2019-11-26 1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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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为该派出所办案人员存在偏袒行为,可向其上级部门申请,要求该案原办案人回避,指派其他办案人员重新调查. 我认为你写信给政法委意义不大,该案件应该还在侦查阶段,并未涉及到处理问题,目前你应了解其伤情,是属于轻伤还是重伤,如系轻伤,其可自诉也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诉时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调解. 如系重伤,那就无商量余地,最终的处理由法院作出,其在检察院公诉时附带民事诉讼即可. 总之,伤是确实存在的. 如何处理你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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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6****4938 2019-11-26 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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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林某从道德上有义务救助伤者。从受害人与林某的客运关系上讲,林某应当将其送至目的地(医院),林某虽然并没有全面履行客运义务,但林某仅是违反的合同约定。 其次,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将客运司机规定为有特定责任、义务的主体。且林某客观上也没有伤害受害人,受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一是王某交通事故造成,二是王某逃离(王某有特定的抢救义务)延误抢救时间,失血过多死亡。因此,我认为林某不构成犯罪。 最后,林某对受害人的死亡有一定责任,即没有将受害人送到医院,客观上造成延误抢救,主观上有过错。因此,林某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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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8174 2019-11-26 1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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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合同的形式分三类,口头,书面和其他。口头的都有效,你的能没有效么?但是要切记,想要维护你的权利还是把合同内容写清楚的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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