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2020年2月1日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哄抬物价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通过散播虚假信息推高价格。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包括虚构进货成本、虚构货源紧张、虚构其他经营者准备提价等信息提高价格预期。散布捏造涨价信息或者使用“严重缺货”等紧迫性、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二是通过囤积商品、缩紧供给推高价格。通过大量囤积商品哄抬价格,即生产、批发、销售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投放市场,流转至消费终端,进行不必要的大量囤积。三是直接或间接提高商品实际价格。销售过程中变相涨价、直接涨价,包括销售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收取其他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