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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疫情期间出行规定

吉林省对疫情期间出行规定:2月19日,吉林省公安厅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措施,措施中明确提供审验延期服务。对疫情期间学习驾驶证明、驾驶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识有效期届满或因逾期未检验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根据疫情变化统一延长有效期限,避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群众正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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