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劳动人事 >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问答

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李新刚律师

    李新刚 律师 离开

    专长: 刑事诉讼、治安处罚、民事诉讼、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交通肇事、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劳动人事、企业设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金伟律师

    金伟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婚姻家庭、劳动人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遗产继承、知识产权、外商投资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魏巍律师

    魏巍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知识产权、劳动人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钟尚岐律师

    钟尚岐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劳动人事、婚姻家庭、交通肇事、消费者维权、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治安处罚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陈向前律师

    陈向前 律师 离开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商事仲裁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周跃亮律师

    周跃亮 律师 离开

    专长: 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房屋土地、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