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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

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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