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查扣用于投机倒把活动的运输工具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公字[1998]第45号
  • 【发布日期】1998-03-09
  • 【生效日期】1998-03-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查扣用于投机倒把活动的运输工具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查扣用于投机倒把活动的运输工具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8〕第45号)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投机倒把案件时能否扣留用于投机倒把活动的运输工具的请示》(豫工商字〔1998〕第2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投机倒把案件时,对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运输工具的,可以依据《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 条及其《施行细则》第 条的规定,扣留该运输工具。

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