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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公布1999年度水运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与动态管理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水发〔2000〕266号
  • 【发布日期】2000-05-23
  • 【生效日期】2000-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交通部关于公布1999年度水运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与动态管理结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公布1999年度水运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与动态管理结果的通知

(交水发〔2000〕266号)




各施工企业:

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我部水运司于3月初布置了水运系统200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各企业认真进行自检自查,按时上报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年度检查表》及相关材料,部分企业还上报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升级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我部依据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48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1995〕666号)与《关于做好200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00〕6号)等文件规定,对各企业1999年生产完成情况、财务决算情况、竣工工程项目情况、技术人员与项目经理变化情况等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一、40个企业1999年资质年检结果:长江航道局等36个企业合格,长航武汉建筑工程公司等3个企业基本合格,中国海洋工程公司因持证未满一年免检。

对表现突出的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等5个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3个企业予以警告。

对16个企业的承包范围通过增项、升级、取消等方式进行了调整。

二、各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标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制定有效措施,务必在年内解决。在日常工作中,要全面加强管理,增加技术开发投入,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积极开拓市场。要认真贯彻《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每一项工程质量合格,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自公布之日起,我部即开始年检登记注册工作,登记工作到7月底结束,请带齐《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副本(主营资质变化的企业还应带上正本)到我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办理登记注册。如同时办理企业名称、法人等变更手续,变更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需齐全。

联系电话:010―65292616。

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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