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人事部/教育部
- 【发布文号】国科发火字[2000]257号
- 【发布日期】2000-06-21
- 【生效日期】2000-06-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科学技术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 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
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火字〔2000〕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赴外留学人员达30多万人,已学成回国的有10万人之多,这支队伍是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人才资源。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的指示,几年来,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多次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服务,各地也依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办了30多家留学人员创业园,为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在新的形势下,为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步伐,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决定在现有留学人员创业园基础上,联合批准建立一批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基地,引导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营造更为有利的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拟选择10个左右基础较好的留学人员创业园作为试点,积累经验,为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与发展作好示范。
二、示范试点单位的选择:由已建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提出申请,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政府推荐,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共同择优确定。
三、试点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一式三份)请于2000年7月底前分送科技部火炬中心、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四、对于选定的示范试点单位,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将协调支持,加强联系和指导,并将于近期共同出台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创业的有关政策,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是新形势下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和扶持政策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更多、更快、更好地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编写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二000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编写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
建设试点申请报告参考提纲
为便于编写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试点申请报告,特提出本参考提纲。由于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基础、发展阶段和模式有所不同,编写申请时可在内容上做适当的补充或调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实施方案
1.主要任务、功能和作用;
2.目前的基本情况(场地面积、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情况等);
3.组织管理和运行方式;
4.创业园建设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5.今、明两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及进度计划。
二、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支持措施
1.有关扶持政策;
2.在资金投入方面的支持措施;
3.硬环境方面的支持措施(用地、交通、通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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