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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 【发布单位】陕西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5-11
  • 【生效日期】2004-05-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城乡人居和投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省政府2004年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问题,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力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区)创建活动

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区)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区)活动,提高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重点抓好城市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公厕建设和管理、道路整治和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坚决改变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各地要加快城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公共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到2010年,各设区市所在地要建成省级卫生城市,半数以上的县城(区)要建成省级卫生县城(区),并建成一批国家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区)。今后,由省爱卫会负责每年组织对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每两年对已命名的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区)组织复查。

二、认真做好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是预防疾病传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护农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农村改水工作要纳入国家和省上“甘露工程”、扶贫开发和地方病防治规划,优先安排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和群众长期饮用高氟水的问题。要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到2010年,西安、宝鸡、渭南、咸阳、铜川、杨凌示范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辖区总人口的80%以上,其余设区市达到50%以上。要加快农村改厕工作步伐,大力推广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卫生厕所。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改厕工作纳入小康村、文明村、卫生村、移民新村建设和创建卫生县城(区)的建设内容,落实引导资金和部门责任。到2010年,各设区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示范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示范村改厕户要达到村农户总数的50%以上。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旅游景点、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计划生育服务单位、集贸市场等要率先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

三、依靠科学,发动群众,广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消长规律,科学选定药物,采取生物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以环境治理为主,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以群众运动为主的防治措施,定期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部队、社区、居委会、村镇都要建立除“四害”工作责任制,组建专兼职技术指导队伍,健全工作网络,落实防治经费。重点抓好宾馆、饭店、旅游场所、食品加工销售企业、车站、机场等单位的除“四害”工作,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和《陕西省除“四害”检查验收标准》,定期组织对辖区内除“四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鼠药市场管理,规范鼠药供销渠道,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的不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健康教育是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首选对策,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卫生素质。要认真吸取抗击“非典”斗争的经验教训,广泛持久地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改变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等陋习。要通过举办科普展览、健康大课堂、热线咨询、健康家庭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艾滋病、性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非典”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要积极倡导不吸烟、少饮酒、合理膳食、经常锻炼的良好生活方式。县、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要通过举办家庭主妇培训班、农民夜校、科普赶集、巡回宣传等活动,向农民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要教育农民群众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随地便溺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小手拉大手”向家长宣传基本卫生知识。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要安排专门时段和版面,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制作适合不同目标人群和大众传媒使用的各种宣传资料,建立示范区、点,做好健康教育效果的监测评估等工作。到2010年,城乡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

五、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爱国卫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日常工作,明确一名领导人具体负责。要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爱卫会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制。爱卫会各成员部门要按照《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无论隶属关系在哪里,都要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参加各项爱国卫生活动。要恢复和加强各级爱卫会办事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与其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各级爱卫会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报告工作。各级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爱卫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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