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工商
行政管理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商党字〔2000〕第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研究制定出本单位、本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并于10月底前报送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局。
二000年九月二十日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和中纪委最近《关于抓紧制定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办发〔2000〕16号)精神,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和需要,制定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从现在起到党的十六大这段时间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案。
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当前存在滋生腐败的主要源头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政府对社会主义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办理“证、照、案、费”和市场监管职权,都同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一言一行都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978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复建以后,由于体制的弊端,机制不健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漏洞,一度部门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屡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公路三乱”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问题相当普遍;不依法行政,执法随意,徇私枉法,违法乱纪,管理和执法态度野蛮粗暴,以致打骂管理对象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败坏了工商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反腐败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家工商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中纪委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大了抓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从治本入手,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市场办管脱钩,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严治政,加强队伍管理等,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国家工商局的督促指导下,也都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使全系统的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效果。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和执法腐败问题大为收敛,工商形象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工商的满意率普遍提高。工商系统的反腐败斗争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发展势头。但对形势的估计不能盲目乐观,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以上所列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根治,稍一放松就会出现反弹。这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和存在的主要根源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经费不足,收支挂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还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最根本的问题是体制没有理顺,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因此,必须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力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十六大以前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抓源头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阶段性目标
通过狠抓各项抓源头措施的落实,整体推进和深化反腐败斗争,把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到十六大之前,杜绝“公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和执法腐败得到有效遏制,控制在最低限度;严格依法行政,基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洁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水平,改进管理和服务态度,使人民群众对工商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国家局机关和50%的省局机关创建成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涌现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力争十六大之前,实现工商系统党风、政风基本好转,树立工商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过工商这个窗口进一步改善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今年后4个月,驻国家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局主要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容易产生腐败的部位、环节和源头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抓源头措施,形成全系统统一抓源头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一起部署同步实施。
2001年,集中解决市场办管脱钩的遗留问题,实现产权移交、人员分流任务,确保政企分开职能到位。
2001-2002年,协调各地财政部门,解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到2002年年底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全到位,收支脱钩,收费票款分离,应缴尽缴。强化政务公开,深化审批和管理制度、管理方法改革,解决好以“证、照、案、费”谋私的问题。
其他抓源头的措施,同明后两年以上两项主要工作结合起来抓落实,在制订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时作出具体安排。
三、从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解决腐败问题的主要措施
为了规范和从整体上推进全系统的抓源头工作,以治理“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三乱”和执法腐败为重点,从规范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办理“证、照、案、费”的窗口部位和市场管理、行政执法第一线人员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入手,把各项抓源头的措施结合起来,作为一个系统工作,形成规模效应和大气候,全系统集中统一抓。
1、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2、深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协调、权威、高效、廉洁的新型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3、引入市场机制。基本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等,公开向社会招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
4、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省级、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财务管理,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到位。
6、认真解决市场办管脱钩遗留问题,尽快完成人员分流、市场产权移交工作。
7、强化制度建设,使之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管理人、财、物等重要部门以及市场监督、行政执法的窗口部位和第一线,都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法规,规范市场监管和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强化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提高行政效能和监管执法水平。
8、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内部权力运作实行分权制,加强相互制约监督,如收费、办案、办理证照以及其他审批项目的办理进行权力分解,实行三分离等。外部监督主要是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民主评议行风等。
9、全系统实行全方位政务公开。在各地原有执法公示、执法承诺、两公开一监督等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国家局将对全系统政务公开从内容到形式等方面进行规范,年底发文,统一执行。
10、改革监管模式。实行小局大所,工商所由过去的以行政区设置,改为以经济片区设置,监管方式由过去的驻场式按行政区域监管改为以经济区域管理经济户口,实现由微观管理到对整个市场行为全方位监管的转变。
1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岗位监督。
12、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省局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力度。各级局的部门领导实行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制度,地市、县区局领导干部实行交流制度;执法第一线人员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和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
13、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
14、开展效能监察,用效能监察保证上述治本项目和措施的落实。
以上14项为抓源头的主要内容,要紧密结合,互为补充,充分发挥整体效能。14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一起研究, 目标要求一起制订,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抓落实、统一检查、统一总结。
四、建立健全与抓源头系统工程相配套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抓源头的各项工作,都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相联,属于领导班子的工作范畴,省以下领导体制垂直后,各省局、副省级市局党政领导班子要把这些工作作为主管的系统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直接负责,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由党组(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挂帅负总责,副职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参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抓源头系统工程领导小组和全省上下对口的工作班子,避免多头向下,重复工作。
(二)认真组织全面部署抓源头系统工程。各省系统的重大活动和涉及全局的工作,由省局统一协调部署。对抓源头系统工程方案的制订,工作的安排,制发文件,召开会议,省局一把手都要直接主持,副职领导分头抓。
(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等由省局统一制定下发,有的由国家局制定下发,避免政出多门。
(四)把抓源头系统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年度检查,半年总结通报,年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和下级机关的主要责任人责任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明确分工和责任,切实做到部门各负其责。
国家局和各省局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能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分工:宣传教育由纪检监察、人教、宣传部门和机关党委负责;“三乱”、“收支两条线”、市场办管脱钩、会计委派、财务管理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市场司(处)负责;“证、照、案、费”方面由企业注册、商标、广告、个体、公平交易、消保、市场等司局(处)负责;有关机制建立、制度和法规制订由纪检监察和法制司(处)负责;政务公开由办公室、人事和纪检监察负责;信息化网络建设和网上监督由办公室、信息中心和企业注册、商标、广告等部门负责;执法监察由法制司(处)和纪检监察负责;效能监察由纪检监察负责。这些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后,使这些部门既是抓源头系统工程的实施对象,又是完成了这些单项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积极性,使部门各负其责真正落到实处。
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途径,纪检监察机构责无旁贷。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系统工程中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纪律保障作用。
(一)深入调查研究,出谋献策,当好党组的参谋助手。年底前,中纪委驻国家局纪检组和各省局纪检组,要在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党组提出全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系统工程的实施方案。抓好试点,逐步推开。参与抓源头工作专门班子的工作和政策、制度、规定的制订工作。
(二)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思想沟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实施抓源头系统工程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扫清思想障碍。
(三)强化督办和检查指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组织巡查等形式督办检查。国家局、省局纪检组要建立联系点,对日常工作现场检查、指导、督办,具体抓落实,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