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4]193号
- 【发布日期】2004-05-17
- 【生效日期】2004-05-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涵江等5条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涵江等5条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闽政文[2004]19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城厢―涵江等5条行政区域界协议书的请示》(莆政〔2003〕73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和涵江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城厢区人民政府和荔城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城厢区人民政府和秀屿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涵江区人民政府和荔城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荔城区人民政府和秀屿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即日生效。请你市组织有关辖区恪守边界协议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边界稳定,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