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
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
墙体材料革新,是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同时对促进墙体材料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改善建筑功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十五”计划纲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
一、墙体材料革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新型墙材产量快速增长,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九五”是新型墙体材料的快速发展时期。2000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2,100亿块(标准砖,下同),占墙体材料总量的28%,比1995年提高12个百分点。实心粘土砖由1995年的6,300亿块减少到2000年的5,400亿块。累计节约土地近40万亩、节能6,000万吨标准煤、利用废渣2亿吨,实现新型墙材建筑面积2亿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7,470万平方米。
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九五”期间,引进并建成了一批具有当代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包括利废空心砖生产线,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生产线,轻型板材生产线等。在“八五”引进国外先进的煤矸石制砖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煤矸石半硬塑或硬塑挤出生产线,实现了制砖不用土,烧砖不用煤,技术装备水平迈上了新台阶。新型墙体材料在产品质量、档次、功能等方面也有了很大提高。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开始向规模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新型墙体材料中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最大生产规模已达到3,000万平方米/年;新建混凝土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生产线的规模一般在10万立方米/年以上;新建烧结空心砖生产线的规模一般在3,000万块/年以上,最大的单线规模达到了8,000万块/年。
新型墙体材料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墙体材料以实心粘土砖为主的状况还未根本改变。目前,我国实心粘土砖的年产量还有5,400多亿块,绝大部分是由生产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大量浪费能源和污染环境的乡镇企业生产的。每年因此而毁坏和占用的耕地达到95万亩。替代性的新型建材主导产品的发展与建筑市场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推广应用力度不够。产品生产与应用脱节的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对市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滞后,一些产品没有列入工程建设标准,不能顺利地进入建筑应用领域,使新型墙材的使用范围,应用数量受到了限制。新型墙材的生产能力没有充分发挥,设备利用率低,直接影响了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经济效益,制约了新型墙材的进一步发展。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与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不足,主要装备仍依赖进口,企业自主开发能力较弱,重复引进较为严重,地区间的分工、协作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对市场需求及变化研究不够,攻关的技术目标还不够清晰,技术开发缺乏资金和有了资金攻关方向不清的问题同时存在。
企业竞争能力差,生存较为困难。新型墙体材料在成本和售价方面无法和实心粘土砖竞争,大部分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生存困难,直接影响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二、“十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发展。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墙体材料革新是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墙体材料大量占用耕地,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状况,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形成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新兴产业。
(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住宅产业现代化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十五”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消费市场需求的变化,居民住宅将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据预测,我国全社会房屋年竣工面积将达到18-20亿平方米,建筑业增加值年均约7,500亿元。其中城乡住宅年需求量将保持在13-15亿平方米左右,住宅产业的投资增长率已远远大于GDP的年均增长率,这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为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创造了有利条件。
结构调整是“十五”时期经济工作的主线,用新型墙体材料代替“秦砖汉瓦”是建材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墙体材料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建材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是“十五”建材工业发展的方向,这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四)城市现代化和加快城镇化建设要求提供更多的新型墙体材料。
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只有32%,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49%的比例差距很大。“十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有较大的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工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扩大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市场空间。我国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特别是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都将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一直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家和地方的一些保护性政策将被逐步取消,这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我国虽然大量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与装备,但消化吸收,特别是自主创新的能力还不强,装备水平与国外差距较大,产品的质量、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都还不高,竞争能力较弱。如何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是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
三、“十五”墙体材料革新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以节省耕地、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提高建筑质量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建筑应用为龙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进,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工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05年全国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到3,000亿块,比2000年增加900亿块,年均增长速度为8%;淘汰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2万家,减少产量600亿块,实心粘土砖总量控制在4,500亿块/年以内,累计节约土地110万亩,节能8,000万吨标准煤,利用废渣3亿吨。
2005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产量的比重达到40%,其中城镇达到50%以上,大中城市(辖区内)达到60%以上,市区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25~30%,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距减小2个百分点;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竣工面积占城镇建筑竣工面积的50%,其中大中城市(辖区内)&127;达到60%以上,市区达到80%以上。严寒和寒冷地区城镇新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要求。
2005年,新型墙体材料烧结制品平均单线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块标准砖以上,其中煤矸石、粉煤灰、页岩等废渣烧结制品平均单线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块以上;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平均单线生产能力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127;加气混凝土平均单线生产能力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轻质墙板平均单线生产能力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
(三)发展重点。
新型墙体材料要适应建筑功能的改善和建筑节能的要求,满足不同建筑结构和不同档次建筑的需要,积极发展利用当地资源,低能耗、低污染、高性能、高强度、多功能、系列化,能够提高施工效率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以框架结构为主的高层建筑,应积极发展满足建筑功能要求,保温隔热性能优良,轻质高强,便于机械化施工的各类内、外墙板;多层砌筑结构和高层框架结构,承重墙体材料应重点发展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承重利废空心砖;非承重墙体材料应以利废的各类非承重砌块和轻板为主。
有煤矿和火力发电厂的地区,应积极发展高强度、高孔洞率、高废渣掺加量、高保温隔热性能的煤矸石烧结空心砖和粉煤灰烧结空心砖、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粉煤灰蒸压砖以及其他利废制品;页岩和灰砂原料丰富的地区,应积极发展烧结页岩和蒸压灰砂制品,使这些产品成为当地新型墙体材料的主导产品。
烧结砖 发展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废渣,江河(湖、海)淤泥,生活、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的非粘土资源的烧结多孔砖。要求达到四高:即高掺量(掺加废渣50%以上),高孔洞率(孔洞率25%以上),高强度,高保温性能,同时还要满足自装饰效果的要求。
混凝土空心砌块 在解决好渗漏、保温问题的同时,要向系列化、装饰化、双排孔、多利用废渣方向发展。
板材 提高质量和档次,做到轻质、高强、保温、隔热、防火,易于施工,并向复合板方向发展,特别要注意解决好施工标准与规范的配套问题。
技术装备 重点推广利用废渣生产烧结空心砖的国产化技术与装备;消化吸收混凝土空心砌块生产技术与装备;规范板材的生产技术与应用规范,提高装备的自动化、成套化、系列化、规模化水平。
四、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和完善现有法规和政策。
贯彻落实《土地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优惠政策,尤其要落实好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利废产品免税的政策,把现有的政策用足用好。在此基础上,根据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要求,协调财政、税务部门制定和实施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税收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和执法监督力度,使现有法规和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效能。尚未出台政府令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快工作进度,积极创造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及早出台地方政府令,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争取形成地方立法。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真正形成政策法规体系,依法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工业的发展。
(二)结合建筑节能和住宅产业现代化,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加大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地理环境和建筑结构等具体条件,确定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密切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部门的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好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地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功能要求,研究确定与当地资源、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主导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包括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淘汰实心粘土砖的力度。
除到2003年6月30日以前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70个城市外,所有省会城市在2005年底以前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以此带动各地淘汰实心粘土砖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在大中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基础上,要把禁用范围向三个方面延伸:一是由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和城镇延伸;二是由城镇住宅向农村住宅延伸;三是由民用建筑向工业建筑延伸,实施强制性淘汰措施。
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将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以粘土为主要原料的墙体材料。
(四)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速淘汰落后工艺。
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开发有利于改善建筑环境、提高施工效率、节能、节土、利废、保护环境的轻质、高强、多功能、复合型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技术;加强应用技术的研究,使新型墙体材料能更好的满足建筑功能改善和建筑节能的要求;实现多功能、轻质、高强、保温、隔热的复合墙体材料,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多孔砖建筑体系和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体系,隐型框架轻型节能建筑体系,连锁混凝土砌块建筑体系等高技术的产业化。
抓好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工作。利用现有技术改造和其他资金渠道,集中力量安排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适合不同地理特点,各种建筑结构类型的示范工程。重点抓好利用工业废渣、江河(湖、海)淤泥、生活和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空心砌块装备大型化、成套化;复合板材规模化生产等示范项目。重点推广北方寒冷地区建筑节能保温技术;小城镇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节能住宅等示范工程。
按照国家经贸委《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1999年14号令)、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1999年第6号令、16号令)、国土资源部、国家经贸委《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第一批) (国土资发[1999]357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落后工艺技术、产品的淘汰工作,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实心粘土砖生产建设项目供地审查管理,坚决制止落后工艺重复建设。
(五)加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监管。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重要经济政策。为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作用,国家将研究制定《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强化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基金征缴率,发挥其对传统墙体材料的限制和对新型墙体材料的鼓励作用;研究改进基金的使用方式,增强对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能力,提高基金的使用效能;严格执行财政部对政府性基金管理的规定,将该基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
(六)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住宅建筑综合经济效益评价工作。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力争形成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住户真正认识和体会到其优越性,自觉选择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的住宅,从而扩大其市场空间。
二是加快制定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建筑的标准和规范。根据建筑市场需要,研究制定新产品标准及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生产和应用结合起来,使新型墙材产品能顺利地进入建筑应用市场。
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工作。除了通过报纸、杂志、专业会议等形式交流信息之外,还要尽快建立墙体材料革新网页和全国墙体材料信息网,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交流,强化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功能。
(七)强化目标管理。
目前地(市)、县尚未成立墙材革新机构或机构不健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各地要强化政府及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制定目标责任制,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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