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有关城市建设背景材料的函
关于报送有关城市建设背景材料的函
(建城函[2001]52号)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根据《关于为我委在今年“两会”期间举行中外记者集体采访活动提供有关背景材料的函》(人环委函[200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背景材料提供如下:
一、城市污水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取得很大进展
“九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较大的成就。1996年到1999年,用于城市排水(含污染处理)设施的投资额为453.4亿元,1999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1.9%,比“八五”期未增加了12.3个百分点。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1.8%,比“八五”期未增加了18.1个百分点。
“十五”期间,预计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5%,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
二、我国城市绿化的总体情况
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市绿化对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全国城市园林绿地面积逐年扩大,提高指标稳步上升。1999年与1986年相比,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6.86%提高到27.4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45平方米提高到6.52平方米,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总的看,城市绿量仍严重不足。到1999年,我国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仅为6.52平方米,而美国一般城市的人均公园面积都在20平方米以上,华盛顿人均在45平方米以上,德国的柏林、波恩都在30平方米以上,新西兰的惠灵顿在40平方米以上,英国的伦敦也近30平方米;城市城化发展不平稳。全国668个城市中,共部城市、沿海城市、风景游览城市的绿化水平相对较高,中等城市的绿化水平相对较高,而特大城市和小城市相对偏低,县城的绿化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在668个城市中,有134个城市人均公共绿化不足3平方米;有148个城市绿化覆盖率不足10%,有31个城市的人均公共绿地不足1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不足3%的还有31个城市。城市中城区之间的绿化差异较大,尤其是城市中心区绿量明显降低;绿地被占问题严重。一些地区有法不认,执法不严,非法侵占绿地和人为的破坏绿化成果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地区甚至将公园出让给房地产商进行房地产开发;一些地区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大量砍伐树木的情况相当严重;一些城市政府对搞好城市绿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城市绿化的公益性认识不足;绿化建设资金短缺,养护管理资金严重不足;城市绿化法制建设滞后,管理工作薄弱。
1992年开始,建设部在全国开展了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到1998年底,北京、深圳、大连、青岛、烟台、合肥、南京、中山、佛山、珠海、秦皇岛、马鞍山、威海、厦门、三明、杭州、濮阳、十堰、南宁、上海浦东区等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城区)的称号。这些城市平均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6平方米,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9.47个百分点和5.16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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