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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标[2001]93号
  • 【发布日期】2001-05-08
  • 【生效日期】2001-05-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标〔2001〕9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0〕284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主编的《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收修安全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批准,其中1.0.3,1.0.4,1.0.5,3.1.5-2、3.1.5-4,3.3.1-2-2)、3.3.1-2-3),3.3.3-2-5),3.4.1,3.4.4,3.4.5,4.1.4,4.2.1,4.2.2,4.2.3,4.2.4,4.2.5,4.2.6,4.3.2,4.3.6-2,4.3.7-2、4.3.7-3-2),4.3.8.4.4.2,4.4.4,4.4.5,5.1.3,5.2.2,5.2.3-3,5.3.3,5.3.4-1,5.4.1,5.4.4,6.1.7,6.2.1-3、6.2.1-5、6.2.1-6,6.2.4,6.2.5,6.2.6-2,6.2.7-1,6,3.1,6.3.2,6.4.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标准编号为CJJ51-2001,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城镇燃气管网抢修和维护技术规程》(CJJ51-9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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