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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1-12-30
  • 【生效日期】2001-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1年第46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独流老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独流老醋原产地域范围拟以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划定的范围为准,即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所辖行政区域。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独流老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即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独流老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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