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2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2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学字[200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副省级城市交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企业集团(公司),各有关高校、科研等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学会:
根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多年的"交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工作己经停止。现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公路学会设立"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该项奖的设立仍为在公路交通行业科研、技术创新与开发、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进行奖励。
为做好2002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凡1996年~2001年经过技术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均可申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的计划项目仍需经交通主管部门上报。
2.申报奖励的项目应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用于归档,其申报书及附件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并注明此件归档)。
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如研制报告、试验报告、鉴定证书等)一式二套。
3.各等级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限额为: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主要完成人 (个) 15 9 5
主要完成单位(个) 10 7 5
4.为便于评审工作请填写"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简表(见附件三),每个项目一式二十份。
5.申报书于2002年8月31日前报中国公路学会。(邮件以邮寄日期为准)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编:100736
联系人:韦泓
电话:010-65293138 传真:010-65293139
6.每个项目交纳技术服务费500元,请在申报同时汇中国公路学会,并注明款项用途为2002年科学技术奖技术服务费。
户 名:中国公路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内大街分理处
账号:0200083309200000151
附件:一、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略)
二、《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略)
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简表(略)
二○○二年七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