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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科技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2-11-12
  • 【生效日期】2002-1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各有关单位:

围绕"十五"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切实组织好国家有关科技计划2003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出对2003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以及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引导专项等项目申报要求通知。请各有关地方和部门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科技计划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于2002年12月31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各计划之间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03年度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专项、863计划引导专项及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项目由地方科技厅(委、局)组织;国家级星火计划、国家级火炬计划、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由地方科技厅(委、局)、部门科技司(局)组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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