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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水发[2003]12号
  • 【发布日期】2003-01-13
  • 【生效日期】2003-0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报

关于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报

(交水发[2003]12号)




2002年12月18日,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的“宜盛”轮(滚装船)在重庆长寿与重庆市长寿水上运输公司的“长运1号”(客渡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长运1号”翻沉,47人落水(其中乘客38人,船员9人),7人生还(船员5人,乘客2人),8人死亡,32人失踪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是2002年长江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市场专项整顿过程中,由个体经营户通过企业化重组建立的长江载货汽车滚装运输企业,公司拥有载货汽车滚装船舶十余艘。

“12・18”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该公司在船员、船舶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水上运输安全,我部已责令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该公司经营的船舶一律停止运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部、交通部正在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希望各有关航运企业吸取宜昌江顺汽车滚装运输有限公司的教训,加大对经营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各有关交通、海事和船舶检验部门要各司其责,严格把关。交通部要求湖北、重庆两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长江航务管理局、各有关海事部门,于近期对从事长江载货汽车滚装船运输的各公司进行一次排查。对管理松弛、安全隐患突出的公司和船舶,要责令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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