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贵阳市
- 【发布文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
- 【发布日期】2004-05-31
- 【生效日期】2004-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份规章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份规章的决定
(2004年5月3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5月3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 贵阳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
二、 贵阳市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三、 贵阳市整治城市容貌环境实施办法
四、贵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暂行规定
五、 贵阳市经济信息市场管理办法
六、 贵阳市环城林带保护办法
七、 贵阳市长途汽车旅客运输管理暂行规定
八、 贵阳市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
九、 贵阳市文化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十、 贵阳市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规定
十一、 贵阳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废止的11件规章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施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