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机化、饲料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部和农业部共同制定了农作物种子繁育员等17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二○○三年二月八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5-01-01-03 农作物种子繁育员
2 5-01-01-04 农作物植保员
3 5-01-04-01 天然橡胶制胶工(*)
4 5-03-05-01 动物疫病防治
5 5-03-05-03 动物检疫检验工
6 5-03-05-05 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
7 5-03-05-06 水生生物检疫检验员(☆)
8 5-04-01-08 海水水生动物养殖工(☆)
9 5-04-01-09 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
10 5-04-02-02 渔业生产船员
11 5-99-02-05 太阳能利用工(☆)
12 6-06-01-01 农机修理工(*)
13 6-06-01-01 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
14 6-12-09-02 饲料粉碎制粒工
(6-12-09-04)
15 6-26-01-08 乳品检验员(*)
16 6-26-01-09 饲料检验化验员
17 6-12-09-06 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
注:☆为新职业
*为该职业编码下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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