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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水利部关于严禁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声明
  • 【发布单位】水利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28
  • 【生效日期】2003-08-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水利部关于严禁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声明

水利部关于严禁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从事商业活动的声明




近一段时间,一些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假借"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名义,拉赞助、拉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凡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进行的各类活动,均应以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的正式文件为准。

二、未经准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三、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以"全国水利信息化工作会议"名义进行商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各有关单位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通报我单位。


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信息中心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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