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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司法部公告第21号
  • 【发布单位】司法部
  • 【发布文号】司法部公告第21号
  • 【发布日期】2003-11-03
  • 【生效日期】2003-1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司法部公告第21号

司法部公告第21号

准予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




根据《 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司法部审核,准予以下二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名单如下:


1.美国贝克・丹尼尔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BAKER & DANIELS’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
首席代表:乔凯默(Joseph Woodman Kimme11,Ⅱ)


2.德国百达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BEITEN BURKHARDT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GERMANY)
首席代表:约根・布克哈特(Jürgen Burkhar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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