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体纪字[2003]41号)
机关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2004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总局领导的要求,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严禁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坚决制止岁末年初乱发钱物,严禁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总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一律不准借感谢、慰问之名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各级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体育部门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三、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决反对和抵制腐朽文化的传播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四、各级财务和审计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会制度,拒绝一切违反规定的公款报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本通知精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传达到全体人员,并坚决贯彻执行。
驻总局纪检组
监察局
直属机关纪委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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