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4-12
  • 【生效日期】2005-05-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