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化部令第40号
  • 【发布日期】2006-11-03
  • 【生效日期】2006-1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文化部令第40号)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孙家正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