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4]215号
- 【发布日期】2004-06-10
- 【生效日期】2004-06-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九龙江西溪下游左岸局部堤线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九龙江西溪下游左岸局部堤线的批复
(闽政文[2004]215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九龙江西溪下游左岸局部堤线的请示》(闽水〔2004〕计财05号)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康山堤段、下洲堤段和步文堤段首端的400米岸线保持不变,堤顶向内加宽至50米作为江滨大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漳州现有石堤段按省水利厅闽水〔2000〕计621号文件实施,堤线衔接应保持平顺,并留足防洪通道。
三、对现有步文堤段中的碧湖、小港、西溪桥闸结合部等三个小弯段裁弯顺直,采用堤路结合方式,堤线整体外移,外堤脚线外移量控制在40米之内,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四、你厅应督促漳州市加快九龙江下游防洪岸线总体规划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