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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 【发布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商务部
  • 【发布文号】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2009年第46号
  • 【发布日期】2009-08-20
  • 【生效日期】2009-10-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2009年第46号




《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已经2009年7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和商务部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柳斌杰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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