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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58号
  • 【发布日期】2009-08-31
  • 【生效日期】2009-08-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09年第58号 )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 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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