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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 【发布单位】民政部
  • 【发布文号】民发〔2009〕123号
  • 【发布日期】2009-09-01
  • 【生效日期】2009-10-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

(民发〔200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已经2009年9月1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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