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报告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2002]75号
  • 【发布日期】2002-03-28
  • 【生效日期】2002-03-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报告

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报告

(建质[2002]75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全国安全会议”)要求,现将我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会议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结合实际,紧急部署全国建设系统宽发全生产工作


2月7日,全国安全会议之后,汪光焘部长于当晚立即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2月8日,我部发出《关于加强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2],3号以下简称《通知》),2002年,特别是春节及“两会”期间加强全国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紧急部署。建设部成立以汪光焘部长为组长、郑一军、仇保榉副长长为副组长的建设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和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以及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贯彻全国安全会议和《通知》的情况


按照全国安全会议精神和《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和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落实安全责任,提出具体措施,有效控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及时部署落实工作。各地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今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普遍成立了以建设厅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并及时布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浙江省建设厅,2月8日晚接到《通知》,2月9日即召开了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2月10日以内部明电浙建建[2002]1号文转发《通知》和部署落实工作。三是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巡全检查工作。各地和企业对各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运和使用、施工现场、城市燃气生产供应设施、城市供水生产、游乐设施、公交重点企业和关键场所认真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山东省建设厅确定了检查的重点后,省建设厅立即组成5个检查组,抽查了14个施工现场、9家燃气生产企业(调压站、燃气管道)、7个水厂、4家供热企业、8家公交公司(公交营运场所)、16辆运营车辆,对56处隐患进行了督促整改。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报告制度,规定建设厅每天有1名厅级领导、2中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及时调度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范控制以及紧急处理等工作,并按时向上级报告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情况。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治理。我部连续几年针对土石方和施工围墙坍塌、塔吊倒塌、触电、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知》下发后,各地区进一步部署了专项治理工作。如陕西省开展了重点针对城市燃气管线、液化石油气贮罐站、燃气器具销售的专项治理。对占压燃气管线的71处违章建筑,实施了强制性拆除,拆除面积达7982平方米;查封并拆除了40多个液化气贮罐站,取缔了无证经营、安全隐患难与共突出的900多个换气点,对5万余户天然气用户进行了入户检查,纠正了用户私自接、改装烯气用具的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以贯彻全国安全会议和《通知》精神为契机,做好2002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2月23日至24日,建设部承深圳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国安全会议精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以此为契机,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存在的问题

各地虽然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会议和《通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保证了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没有发生在的安全事故,但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规建设滞后,影响依法监督,依法处罚。《 建筑法》虽然颁布实施,但是与这配套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尚未及时出台,不仅影响了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规的健全与完善,更重要的是政府实施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缺少法律依据,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不能依法查处,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能依法予以处罚。

(二)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经费不落实,监管力量薄弱。国务院令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虽赋予了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和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责任,但由于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经费不落实,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建设系统仍难以开展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处理工作,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督工作仍难以深入开展。

(三)城市燃气市场监管薄弱。城市燃气市场仍然存在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现象,不合格燃气产品屡禁不止。县级燃气管理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供应站点的审批方面监管不严。

四、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根据目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发展形势,及各地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我部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安全会议和邦国副总理的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以江总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会议和邦国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持之以恒,扎实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以对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快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立法工作。按照《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和即将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设部将组织专家认真修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送审稿),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报国务院法制办。 同时,对现行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清理和修改。

(三)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去年8月29日,经中编办批准,我部新成立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增加了安全监督人员的编制,这是我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上进行的重大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邦国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中指了的“各地要结合机构改革,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四落实’”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查处。

(四)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遏止多发性事故的发生。今年,我部组织专家对近几年部署的专项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坍塌、塔吊倒塌等事故一是要求各地区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先由企业自查,地方安全监督机构组织验收。二是建设部组织专家抽查。三是在年底召开专项治理总结会议,总结今年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明年专项治理重点。

(五)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2002年“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今年6月,积极开展主题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