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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3〕15号
  • 【发布日期】2003-03-21
  • 【生效日期】2003-03-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3〕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二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火灾易发、高发期,全省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大量的致灾因素和一些严重的火灾隐患还没有得到整改,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还很差,群死群伤、损失巨大、影响恶劣的重特大火灾随时可能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省政府决定,从3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全省城乡进入春季防火期。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今年的春季防火安全(以下简称春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纠正轻视消防安全工作的错误认识,坚决破除“火灾难免”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春防检查,要摒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提高检查的效果和效率,使检查真正发挥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春防工作的形势和问题,制定预防大风天连营火灾、消防宣传、春防检查、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等多方面的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解决春防工作重大问题的具体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对涉及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城市消防规划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具体责任得到分解、量化和落实。各级政府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迅速研究,提出明确意见,对执法部门的重大执法意见,迅速做出明确的批复,不能久拖不决。各部门和单位要合理安排人、财、物,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隐患整改进度。

二、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防止发生连营火灾事故
?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大对连营火灾的防范力度。要对易发生连营火灾的城镇居民棚户区、乡镇村屯、木材和粮食加工储存等单位及场所,加强巡逻检查,把巡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动火用电管理,严格落实五级以上大风或高火险天气禁火、停止对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等防范措施,严禁大风天动火沤粪和野外烧荒。木材、粮食、秸杆等可燃生产资料的加工、储存企业,要加强机动车辆、明火使用点等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配齐配足灭火工具和器材。农村地区、城市易燃建筑棚户区要检查维修电气线路、烟囱等用火用电部位,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滋火等原因造成大风天火灾。要加强对柴草垛、木半子堆、农业生产机械用油的运输、储存、使用的管理,杜绝柴草、木木半大量进村屯现象,严禁无证运输、超量储存、违章使用农业生产机械用油等现象。要组织人力清理阻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要强化防范措施,严厉打击纵火犯罪案件。

? 三、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地、各部门要以公众聚集场所及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监狱、劳教所等人员集中场所;粮库、木材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等物资储存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单位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春防期间,各地每月至少要开展1次抽查,各系统、行业每半月要开展1次抽查,各单位每周要开展1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各单位要特别加大夜间火灾多发时段的检查频次,坚持开展不间断的夜间防火检查。各级监督和执法部门要抽查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检查的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工作的主体 意识,落实责任,健全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强动态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遮挡消防设施、阻塞疏散通道等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现象,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改正。宾馆、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要配置逃生自救设施或设备,向社会作出确保消防安全的公开承诺,保证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把本单位的自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变化情况,每月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一次。
? 四、深刻吸取哈尔滨“2・2”特大火灾教训,改善防火条件,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春防期间,各地要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突破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整治主要内容:单位或场所消防安全合法性情况;消防设施、疏散条件等完好、有效情况;现存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和落实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整治工作要坚决做到“四停、六清、八到位”。“四停”即:在各级政府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在今年3月20日后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已纳入去年专项治理范围,目前仍不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去年经过治理,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加油站,一律停产停业;1998年9月以后投入使用,不具备消防安全合法条件的建筑,经指出至今仍不改正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六清”即: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的,要立即清理;封堵、占用、遮挡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要立即清理;违规使用灶具、电热器、取暖炉具等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器具的,要立即清理;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立即清理;室内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清除;窗户棚栏影响逃生、施救的,要立即清除。“八到位”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落实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保障落实到位;灭火器材配置到位;逃生器材配置到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员工消防常识普及到位;火灾隐患整改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组织、指挥;经贸、安全、工商、文化、公安、旅游等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拒不改正、带险经营的,依法给予处罚,该停产停业的,坚决封停,绝不姑息迁就。

? 五、广泛开展普及、深入、持久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社区消防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 各级政府要全面推行消防宣传“五个一工程”,积极组织编排创作符合当地特点的消防常识挂图、消防知识手册、消防宣传光碟、消防宣传录音带和消防文艺节目,使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各级公安、消防、劳动保障、教育、妇联、共青团、文化、新闻等部门,要通过组织消防知识宣讲团、建立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培训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建立各种义务消防组织和农村防火工作青年志愿者网络等形式,把“消防知识下乡活动”逐步引向深入。各类高、中等院校,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必须保证6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学生的消防技能培训和火场逃生训练,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在近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要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要积极推进消防站开放工作,增大消防站开放数量、充实开放内容,组织各界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担负起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开辟固定的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反思火灾事故、开展消防安全讨论、无偿播(刊)发消防公益广告,教育广大群众时刻注意消防安全。各地要继续在城市主要街道、社区和公众聚集场所设立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各广告公司要承担起消防宣传的义务,在进行商业宣传的同时,要留有相应的版面进行消防宣传。

? 各级政府要抓住春防的有利契机,加强社区消防建设,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要制定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在普遍推进的基础上,加强典型单位的培养,建立并完善社区的消防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将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区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在社区内广泛设立消防宣传栏和消防公益广告牌,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宣传倡导在家庭中配备灭火器,开展火场逃生训练等消防活动。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 六、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严厉查处火灾事故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完善消防水源建设,更新消防灭火车辆,配齐、配足灭火药剂、消防水带、空气呼吸器、隔热服等消防装备。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连营火灾的单位和场所,重新修订大风天、大面积火灾扑救预案。社会各单位特别是人员集中场所、地下建筑使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疏散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实地演练。各地公安、企业、民办消防队伍要积极开展灭火演练,加强战备执勤,大风天要按照有关规定进入等级战备,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扑救各类火灾。各级城建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各级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春防期间,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严肃处理火灾责任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公开曝光。

? 各地市及省直有关单位春防工作阶段性情况,要分别于3月26日、4月23日、5月25日前报省公安厅消防局。春防工作总结要于6月5日前报省公安厅消防局。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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