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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番禺区段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3〕62号
  • 【发布日期】2003-11-20
  • 【生效日期】2003-1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番禺区段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番禺区段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3〕62号)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是经国务院批准立项建设的广东省、广州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号线大学城专线项目是大学城建设的配套交通设施。三号线交通指挥中心和榄塘主变电站分别选址在番禺区钟村镇汉溪村汉溪大道南侧地段和东环街榄塘村新光大道东侧建设;四号线车辆段及其出入段线、南段高架线路分别选址在番禺区新造镇曾边村、南村镇罗边村、南村、市头村和化龙镇眉山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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