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吴忠泽同志在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吴忠泽同志在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
今年11月18日至20日,科技部在广东南海召开了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讨论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国17个省市的科技厅(委、局)的计划管理部门和监察、纪检部门共6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科技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忠泽同志在座谈会上发表了关于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讲话。现将吴忠泽组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讲话精神,开创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吴忠泽同志在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3年11月1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部分省市科技信用管理座谈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讨论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入科技信用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科技进步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这里,我首先对大家多年来在科技管理中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受科技部委托为这次座谈会顺利召开做了大量工作的广东省科技厅表示感谢。下面,我就科技信用管理问题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高瞻远瞩,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同时指出了实现这个伟大目标的必由之路。十六大报告指出:"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十六大报告又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十六大报告不仅强调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同时也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即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科技工作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就经济体制改革而言,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下一步就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继续推进市场取向改革,不断完善这一经济体制,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体制保障。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做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
(一)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成熟度不断提高,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信用交易方式逐步替代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主要交易形式。信用交易的普遍化,大大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从而使市场规模成倍扩大。讲究信用,已经成为处理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准则。严守信用,确保各种合同关系的如期履行,成为整个经济体系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只有在讲信用、守信用的前提下,市场竞争才能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们说,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已经成为信用经济。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针对我国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把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提到如此的高度来认识,体现了我们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的指导原则,也表明我们对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条件。规范的社会信用制度是最基本的市场规则和制度之一。因此,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建设社会信用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发展方向出发,提出要继续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许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仍不到位,一方面,政府管了许多应当由企业、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事情,另一方面,有不少应当由政府负责的问题,政府又没有真正解决好;二是某些管理方式落后,管理成本高,行政效率低,服务能力差,透明度有待提高。
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不再是按计划配置资源,而应当体现在确定规则、制定政策和创造环境等方面。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由过去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逐步转向主要从事宏观调控,组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的具体举措,也是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发展电子政务,推行政务公开的实际行动。
(三)加强社会信用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根据十六大精神,从顺利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明确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必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强调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为我们开展这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在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要加大对具体案件的查处力度,也要注重预防,努力建设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而在建立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特别要加大治本的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通过加强教育,发扬民主,不断敲响警钟,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在思想上筑起坚固防线;同时要健全法制,创新体制,特别是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反腐败机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加强社会信用管理是要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机制,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并加强监督,使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结合起来,使两者有机地统一在预防腐败体系中,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而在新形势下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
(四)加强科技信用管理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需要
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工作也面临着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在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要逐步通过立法如修改科技进步法和制度建设等维护科技活动的正常秩序,要利用各种手段引导科技发展方向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科技创新,要优化科技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形成科技信用制度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适应时代要求的新举措。
此外,实施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引导科技发展方向、通过政府投入优化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由于国家科技计划的规模性和指导性,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信用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并对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产生影响。近年来,科技部在改善科技计划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力求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来保证我国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先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了科技评估机制、科技项目招投标机制、课题制管理机制以及科技人员行为准则与监督机制等。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体制创新,也是监督机制上一个创新。逐步建立起科技信用制度,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可以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水平,提高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最终简化科技计划管理和降低管理总成本提供基础。同时,科技信用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推进科技信用制度建设可以提高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的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从机制上约束和规范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行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全面建设。
二、当前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加入WTO,信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已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许多部门和行业、地方政府正在开展关于信用制度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科技界也积极开展了相关活动,陆续建立了有关科技道德、学术规范、学风建设、科技信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或行为规范。这些措施对于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保证科技工作正常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当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很不够。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正在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目前在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经济失信行为和现象,这是任何经济转型社会必然会出现的问题。而科技活动不可能脱离社会大环境,科技信用问题是目前我国社会信用危机在科技界的具体表现。这些问题的表现有的和社会信用相同,有的则表现出了一定的特殊性。但就其根本而言,就是失信。当前,这些问题主要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
诚实守信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主流,是备受尊崇的美德。但是由于我国在近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建国后又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关系十分淡薄,从而造成现代市场意义上的信用道德观念不强、信用意识薄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道德建设却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没有相应的道德标准,缺乏强烈的道德意识,必然失去对行为的软约束,导致不讲信用。如中国科学院前不久就宣布要加强院士道德建设,这不是空穴来风。据有关报道,一位院士作为导师不负责任,对学生的不正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学生抄袭的博士论文有他作为导师的签名,而后来根据他们联合署名发表的论文,文中他们自己"研制"的设备是根据在日本拍的照片画的图,实际上他们实验室当时根本没有这些设备。
(二)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信用问题
近年来,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总体效果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与信用有关的问题:
首先,执行和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的部分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执行计划时不能做到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甚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如人为编造数据,为了获得项目的资助,向专家或者管理人员行贿。
其次,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各种评审、咨询等评价活动的一些专家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的原则,对一些存在利益或学术观点冲突的项目不能做到公正评价,如有的评审科学家私下透露评审结果,有的串联起来多投票或者是少投票,还有的泄漏和侵占被评对象的关键技术资料,为本人或相关单位谋取技术或经济利益。
第三,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评价活动的一些中介机构不能严格遵守科技中介服务的职业道德,甚至借评价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泄露被评对象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与被评对象串通,隐瞒甚至编造事实,造成评价判断结论失实。
第四,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些管理机构和人员在项目立项、检查、验收中还存在不良行政行为。如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决策,政出多门、政策易变,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公开性等。
(三)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中缺少信用管理机制
在现行科技管理制度中,有关管理办法不够完善,特别是科技评价方法不够完善,如项目立项程序中忽视对科研人员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以及以往执行国家科技项目情况的考察,部分管理机构缺乏管理经验,过于相信科学家自律,科技评价体制、标准和方法不够合理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中不重视或缺少信用管理机制有很大的关系。
以上这些和信用相关的现象和问题的出现,可以说其形成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涉及到社会转型的大环境、科技活动的特殊性、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多种因素。
1、经济转型时期制度与价值观的剧烈变化
信用问题是经济转型时期的多发的、常见的问题。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时期,很多旧的制度正在打破,而新的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制度之间不衔接甚至出现矛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管理制度出现缺失现象,从而导致社会信用状况恶化。
此外,随着社会向前发展,传统的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过渡,对于个人来说,身份逐渐从"政治人"过渡到"经济人",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剧烈变化。市场经济的冲击,对外开放的影响,特别是因为巨大利益诱惑而引发的信仰危机,使不少人急功近利,崇拜"金钱至上",认为社会上的一切关系都变成商品关系,连人格也商品化了。这些错误观念把社会上许许多多复杂的关系量化、简单化,不论什么事情都以某种形式的利益来衡量,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巨大的畸变。由此而导致了许多问题的产生,包括信用问题,给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生活秩序等带来了严重影响。
2、科技活动的特殊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科技活动是一个生产知识的投入产出过程。把科技活动的成果看作一种"知识产品",则科技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投入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及作为中间产品的知识资本,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为社会所需要的更高一级的知识产品。这种产品表现为两种形态:知识形态,如论文、报告、其他文献资料等;物质形态,如新产品、新材料、工艺与操作技术的改进等。虽然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科技活动也是一种交易活动,但科技活动有着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交易活动的特殊性。科技活动的特殊性表现在科研活动的探索性、科技成果价值的难测性、科技活动的长期性。
科技活动以上的特殊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科技活动的委托者和承担者之间的约定(如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或委托协议书等)具备了更为明显的不完备性契约的特征。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中的刚性内容不多、可测性和可考核性较弱,对科技活动主体行为的约束力较差。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合同和其他相关规则条文对科技活动进行管理是不充分的,还需要通过科技信用管理机制或手段进行管理。
3、科技活动的信息不对称性
近年来,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科研院所改制,参与科技计划实施的承担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加呈现出了多元化特征,科技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大量地参与到国家科技计划中来。这些新情况使得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对执行者、评价者等科技计划相关主体信息掌握不充分,一定程度上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使科技管理工作面临困难。
信用之所以能够成为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基石之一,就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交易活动存在着交易时间分布上的不均匀性和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在理想交易模型中,交易瞬时完成,不存在时间轴上的分布,但在实际生活中,交易并非总能即时完成;而且,理想交易模型还假设关于交易的信息是完全的,交易各方能够免费获得。这两方面的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现实中的交易合约总是不完备的,交易各方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因素,进而考虑用信用来减少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经济学意义上的科技活动也是一种交易,因而科技信用也具备这样的特征,使得信息不对称成为科技信用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近年来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围绕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部陆续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涉及立项、预算、验收、程序规范、行为准则、评估、评审、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初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其中虽未明确提出信用这个概念,但实际上已经从某个角度或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了信用问题。
(一)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2002年科技部针对科技计划课题立项过程中容易产生不良行政行为和腐败问题的情况,在实行专家咨询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各专项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程序、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并于今年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7号发布实施。这个《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中有关各方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和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产生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今年,科技部为规范科学技术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技术评价机制,引导科技工作健康发展,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制定发布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该办法对评价专家的遴选及资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当说这就是要对评价专家进行科技信用管理。办法出台后在科技界引起强烈反响,科研一线的专家教授普遍认为对于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潜力、营造科技创新环境、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如中日友好医院临床所所长唐劲天说,目前应用最多的同行评议制度暴露出很多问题,搞小圈子、重人情、拉关系,使科技评议成为一小市场,严重影响了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而办法规定的专家遴选遵循随机、回避和定期换届原则,建立专家信誉制度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法为据"的专家路线。
(二)组织开展科技信用研究工作。2001年,科技部结合经济、科技体制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科技信用有关问题的先期研究或预先研究。2002年,专门组织国家科技评估中心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了"科技信用管理机制研究"课题组,并把该课题列入了"十五"期间重大科技前瞻性研究项目,匹配专门经费进行深入研究。同时不断地将有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科技计划管理实际工作当中。一年多来,先后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工作:
1、科技信用内涵和我国科技信用现状研究。研究科技信用的概念内涵及其与经济信用、科技道德等相关概念的关系,调查了解我国科技信用的现状。
2、科技信用的基础理论和科技信用行为及其机制研究。开展科技信用管理的国内外比较,进行科技信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分析科技人员诚信行为与利益博弈机制、制度的框架效应等,为建立我国科技信用体系和具体制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3、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与信用评价系统研究。研究设计科技计划相关主体信用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体系,设计开发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征信系统,研究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框架。
(三)在实际科技管理工作中,加快推进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科技部计划司和监察局密切配合,从科技信用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开始,积极推动了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首先是研究制定并发布《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力图从明确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建设的意义,信用管理的对象、范围、内容、组织实施方法、信用结果使用、信用管理在计划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等方面提出要求,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此次座谈会上大家看到的文本已经多次在科技部相关计划管理部门、有关专业司局以及部分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对"若干意见"进行座谈,提出修改意见。会后,科技部有关司局将按照大家的意见尽快完善,提交部务会审议后以科技部名义印发。
其次是研究建立并形成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信用信息框架、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评审专家、中介机构、项目主持人)特点,按照信用管理要求,研究建立信用信息框架、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以项目评审专家为重点,结合《科学技术评价办法》的实施,制订《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目前,课题组已提交了讨论稿,这是我们此次会议要讨论修改的第二个重要内容。
三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为主开展项目评审专家信用试点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已具备了较好的信用管理基础。在试点工作中结合科技信用初步研究成果,对照基金管理实践,并结合评审专家信用信息框架及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研究制定并试行信息采集程序、方法与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为在科技计划体系中全面实施信用管理机制做好准备。
四、加强领导,深入研究,积极实践,加快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以上所述只是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良好开端。下一阶段的工作,要围绕着国家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需要和科技部工作部署,一方面要继续深入开展科技信用管理机制与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加快推动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科技信用研究
1、科技信用相关主体特征和科技信用行为与机制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科技信用的基础理论,分析科技人员诚信行为与利益博弈机制、制度的框架效应。一是进行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特点分析并研究其与科技信用的关系;二是进行相关主体利益博弈与科技信用形成影响机制分析,研究分析科技活动信息不对称的特征与科技信用的关系,探索信息披露机制等。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与评价平台系统"的建设模式与方法研究。按照科技计划信用信息的收集、记录、整理、使用的要求,分析信用数据平台系统需求和建设运行的基本条件,探讨合理的平台建设内容、方法和可供共享的信息内容与共享对象,研究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与评价平台系统建设的模式与方法,研究设计平台系统的总体方案。
3、国家科技计划信用制度环境分析与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研究分析科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并提出科技信用行为发生所依存的制度结构和制度约束条件,分析国家科技计划失信行为的制度根源,并提出制度完善方面的对策。同时,考察并比较国外与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实施办法,对科技信用管理中的一些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如名誉权问题、隐私问题、保密问题、政府公共信息使用问题等等,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二)加强道德建设,提高科技界科技信用意识
新形势下的道德建设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又要反映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点。要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就必须提高科技界的科技信用意识,加强科学道德建设。一是要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在科技界树立"以诚待人、遵纪守法"的风尚;二是要加强科技信用宣传,提高科技信用意识,使参与科技活动的所有人员都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三是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例的影响作用和引导作用,特别是要用科技工作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注意从正反两方面说明"让守信者得到鼓励,让失信者付出代价"的信用管理机制,用那些诚实守信案例中体现的崇高道德力量感染和教育科技人员,用那些失信案例中暴露的严重后果提醒和警示科技人员,从而促进科技人员信用意识的迅速提高,为科技信用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尽快发布《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信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意见》将是科技部加强科技信用管理的第一个专门文件,对指导当前科技信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次会后,科技部有关司局要按照大家意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尽快发布。各地要结合《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要做好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科技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加以贯彻落实。同时,要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上来。科技部各相关计划管理司局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目前,按照"十五"期间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要求,科技部实施了国家基础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三个重点计划,同时,开展了研究开发条件建设工作和产业化环境建设工作。各计划主管司局都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在计划管理过程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做好各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整理、评价与使用工作,建立信用数据库,并逐步实现共享,从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
(四)抓紧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形成比较完整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要做好科技信用管理工作,除了依靠道德教育和诚信文化教育以外,还必须依靠规范的制度建设。信用制度建设的核心机制应当是以提高失信成本为基本出发点。只有保证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高昂的失信代价,才能改善目前的信用状况。科技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组成部分,同样也适用这种失信惩戒机制。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科技部要逐步完善配套管理文件,要通过实行"信用记录制"和"信息共享制",把那些失信者的不良记录适当放大,减少信息不对称情况,从而减少失信,为科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这次会议上各位代表还要重点讨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办法》,这是因为目前评审专家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信用问题。科技部基于对评审专家的重视拟先出台这个办法。随着信用管理工作的逐步开展,科技部要加快其它文件的出台,如针对科技评估评价机构、项目执行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人员和机构的信用管理办法等,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使科技信用管理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五)加强领导,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科技信用管理的对象包括国家科技计划的执行者、评价者和管理者。我们作为科技信用管理者,一定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推动科技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时,作为科技信用的管理对象,我们必须率先垂范,从我做起,带头严格遵诺守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科技界不是世外桃源,同样会遭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但科技界在社会和人们心中仍然有着崇高的地位。上个世纪90年代的多次调查表明,在人们羡慕和尊敬的职业当中,科技工作者始终列在最前面。这充分说明了科技界、科学家对于整个社会的示范性。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搞好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要搞好科技信用管理,克服已经出现的种种不良现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在科技界、进而在全社会提高信用意识,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立做出应有的贡献。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